明人李东阳在反对作诗专事摹仿时提出的论点。他在《麓堂诗话》中说:“今泥古诗之成声,平侧短长,句句字字,摹仿而不敢失,非惟格调有限,亦无以发人之情性。”他批评林子羽学唐人诗、袁凯学杜甫诗,“盖皆极力摹拟,不但字面句法,并其题目亦效之,开卷骤视,宛若旧本,然细味之,求其流出肺腑,卓尔有立者,指不能一再屈也。”他还斥责“近时士大夫”之挽诗、寿诗“其辞亦互为蹈袭,陈俗可厌。”他主张诗歌创作要有“真情实意”,如“流出肺腑,卓尔有立”,字字摹仿的诗作失去了作者的面目,不能抒发作者的性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指出东阳论诗“极论剽窃摹拟之非”。公安派“性灵说”继承了李东阳这一观点,如袁中郎《答李元善》中说:“文章新奇,无定格式”,“从自己胸中流出,此真新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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