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鱼我所欲也(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一、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二、作家作品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孟子,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名轲。作《孟子》七篇。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政治上主张实行“王道”“仁政”,反对“霸道”“暴政”。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善良的本性,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还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知也。仁义礼智,非曲外铄(给与)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认为“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要求人们反躬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三、词语梳理
(一)重点词解释
[1]欲:想要,喜欢。
[2]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3]患:祸患,灾难。
[4]辟:通“避”,躲避。
[5]如使:假如,假使。
[6]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7]勿丧:不丢掉。丧:遗失。
[8]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
[9]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10]呼尔而与之:尔,助词。
[11]蹴(cù):用脚踢。
[12]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3]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
[14]辩:通“辨”,辨别。
[15]何加:有什么益处。加:益处,好处。
[16]奉:侍奉。
[17]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
[18]乡为身死而不受:乡,通“向”,从前。
[19]已:停止,放弃。
[20]本心:天性,天良。
[21]所欲:所喜爱。欲:想要,喜爱。
[22]得兼:同时得到。
[23]有甚于:比……更厉害的。
(二)通假字
[1]乡为身死而不受:乡:通“向”,从前。
[2]故患有所不辟也:辟:通“避”,躲避。
[3]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得:通“德”,思惠,这里是“感激”之意。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辩:通“辨”,辨别。
[5]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与,通“欤”,语气词。
(三)一词多义
为:①今为(为了)
②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做)之。
③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做、采用)也?
④乡为(肯、情愿)身死而不受。
四、问题设计
1.理解型填空:
①文中的本心指:人的本性。
②文中指出比生命更重要的是义,比死亡更可恶的是不义。
2.用原文填空:
①本文中心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舍生取义)。
②最能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③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的原因是:失其本心。
④“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中的“是心”是指: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3.用原文回答:
(1)孟子是怎样用口腹之欲来类比舍生取义的?
答: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孟子认为什么叫丧失本心?
答: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3)文中“贤者能勿丧耳”,孟子还有几句话是论证“贤者”使“本心”“勿丧耳”的,请写出来:
答: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
4.鱼和熊掌在文中分别比喻什么?
答:分别比喻“生”和“义”。
5.文章以鱼和熊掌设喻的目的是什么?
答:是为引出舍身取义的命题,同时暗含“生”和“义”孰轻孰重的关系。
6.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用自己的青春热血和宝贵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曲“舍生取义”的正气歌,请概述一个这样的例子。
答:如抗洪英雄李向群为保一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誓斗洪魔,刘胡兰以身殉国。朱自清病危之际拒绝吃美国救济粮等。
7.作者是怎样论证这一观点的?(分析本文的论证过程)
答:文章开头以“舍鱼而取熊掌”为喻,提出“舍生取义”这一中心论点;然后先从正面说明,因为有比生更可贵的东西,有比死更可恶的东西,所以要舍生取义;接着用假设推理和事实证明,“义”比求生恶死更重要,所以应该舍生取义;最后归结到人本来都有“舍生取义”的美德,不应丧失。一层紧扣一层,严密无间,两大部分之间也是如此,在第一部分推理的基础上,第二部分用事例进一步论证“义”重于生死,“义”重于利;并批判了重利轻义,见利忘义的行为;最后着重指出这种行为就是失掉了原来固有的“羞恶之心”。第二部分是第一部分的补充和深入,前后相贯,密切呼应。
8.本文采用哪些论证方法,试举例分析。(二点说明一点即可)
答:(1)善用比喻和举例论证的手法,颇富说服力。
文章一开始便以“鱼”喻“生”,以“熊掌”喻“义”,自然引出文章的题旨:“舍生取义”,这种以一般的生活经验作比喻进行论证的方法,能把抽象而深刻的道理说得十分浅显明白,又十分形象生动,引人入胜。文中还以行人不受“呼尔”之食和乞人不受“蹴尔”之食为例,更加深入地论述了“舍生取义”是人共有的本心,使文章的题旨不断深化。
(2)正反论证,层次清晰。
文章的第一段在论述“生死”问题与“义”发生矛盾,应该舍生取义时,就先从正面论述了义重于生的道理,又从反面论述了不义重于死的道理,从而深刻地阐明了舍生取义是人之本性的道理。又如,作者在第二段以乞人不受不义之食为例,从正面论证了舍生取义是人之共性;又以“万钟”虽好也不能接受为例,从反面论证了舍义取利是丧失本心。论证极为严密,说理极为深刻,层次十分分明。
9.两千多年前孟子提出了“舍生取义”的观点,你认为其中的“义”有什么内涵?你是如何理解这一观点的现实意义的?
答:孟子提出义是道义,大义,正义。
市场经济下也要讲诚信、讲道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能见义勇为、为正义事业而献身、做与国与民与人有益的事等。社会上的哥们义气是与小团体个人私利相关的江湖义气,与本文的“义”不同。
10.试为本文补充论据。(舍生取义的道德观激励无数有志之士,请举出舍生取义的事例,或相关名言)
例如:岳飞精忠报国。文天祥宁死也不降元,慷慨就义。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手枪,宁可倒下去,不愿屈服。
诗句:(1)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陈毅)
(2)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
12.孟子提倡“舍生取义”,现今注重对学生进行“珍爱生命”的教育,教育部新修改的《中学生行为规范》中删掉了“见义勇为,敢于斗争”的字样,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答:我的观点: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应当要珍爱这仅有的一次生命,但并不表示我们不见义勇为,不伸张正义,只是我们在见义勇为时,要量力而行,要在与坏人斗勇的同时还要斗智,尽量避免对自己的损害,对生命的威协,以继承发扬民族文化传统“舍生取义”。
13.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用?
答:鱼和熊掌两样东西的价值不同,鱼低贱而熊掌珍贵。二者不能同时得到,必然舍弃鱼而选取熊掌;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这里运用了类比推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
1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可以指哪些事情?
答:这里的“所欲”应指正义的事业,如为人民谋解放,为了四化建设,为了别人的安危等。
15.所恶有甚于死者,“所恶”可以指哪些事情?
答:这里的“所恶”应指不正义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如叛变革命,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杀人放火等。
16.故患有所不辟,“患”指什么?
答:指遭到迫害,遇到生命危险等。
五、主旨
本文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他对比了两种人生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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