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黄庭坚
士有抱青云之器,而陆沉林皋之下,与麋鹿同群,与草木共尽。独托于无用之空言,以为千岁不朽之计。谓其怨邪?则其言仁义之泽也;谓其不怨邪?则又伤己不见其人。然则,其言不怨之怨也。
夫寒暑相推,草木与荣衰焉,庆荣而吊衰,其鸣皆若有谓,候虫是也;不得其平,则声若雷霆,涧水是也;寂寞无声,以宫商考之,则动而中律,金石丝竹是也。维金石丝竹之声,《国风》、《雅》、《颂》之言似之;涧水之声,楚人之言似之;至于候虫之声,则末世诗人之言似之。
今夫诗人之玩于词,以文物为工,终日不休;若舞世之不知者,以待世之知者然。然其喜也,无所于逢;其怨也,无所于伐。能春能秋,能雨能旸,发于心之工伎而好其音,造物者不能加焉。故余无以命之,而寄于候虫焉。
清江胡宗元,自结发迄于白首,未尝废书,其胸次所藏,未肯下一世之士也。前莫挽,后莫推,是以穷于丘壑。然以其耆老于翰墨,故后生晚出,无不读书而好文。其卒也,子弟门人,次其诗为若干卷。宗元之子遵道,尝与予为僚,故持其诗来求序于篇。自观宗元之诗,好贤而乐善,安土而俟时,寡怨之言也。可以追次其平生,见其少长不倦,忠信之士也。至于遇变而出奇,因难而见巧,则又似予所论诗人之态也。其兴托高远,则附于《国风》;其忿世疾邪,则附于《楚辞》。后之观宗元诗者,亦以是求之。故书而归之胡氏。
——《山谷集》
〔注释〕 陆沉:无水而沉,喻隐居。 舞:玩弄,戏侮。
胡宗元是位沉沦下僚、终生不得志的诗人。山谷(黄庭坚自号山谷道人)在这篇序中,借评论胡氏的诗歌,表达了自己一系列的文艺理论观点。
首先,山谷提出诗歌应有“不怨之怨”的精神境界。他认为诗可以怨,为个人的壮志未酬、沉埋草野而抒发出内心的愁怨,但这个怨是要有原则的,就是要能表现出“仁义之泽”,不能越出纲常伦理之道。这跟儒家怨而不怒、温柔敦厚的传统诗教是一致的。山谷多次说过:“其人忠信笃敬,抱道而居,与时乖逢,遇物悲喜,同床而不察,并世而不闻,情之所不能堪,因发于呻吟调笑之声,胸次释然,而闻者亦有所劝勉,比律吕而可歌,列干羽而可舞,是诗之美也。”(《书王知载朐山杂咏后》)无太过,无不及,既要把人所不能堪的情怀表现出来,又要胸次释然,保持平心静气的超然态度。这是贯穿着山谷全部创作的文艺观点。
古代的士大夫,最高理想是当个杰出的政治家,立德立功,致君尧舜。至于立言以期不朽,已是不得已的事,而立言而托之于诗,以文物为工,终日不休,则更是无可奈何的。山谷在序中也反映了这种复杂的内心矛盾。在北宋后期的政治斗争中,山谷也被卷入漩涡。他第一次贬谪黔戎,即因修《神宗实录》不实而得罪;第二次再贬宜州,又因作《承天院塔记》而被诬为“幸灾讪谤”。他虽不满当前的政治现实,但又无力抗争,他也曾写了不少文章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但最后不得不把它们焚去三之二。所以他也只好像胡宗元那样,“好贤而乐善,安土而俟时”,以“寡怨之言”来寄托自己的志趣了。
在序中,山谷指出有三种类型的诗歌:一是像候虫那样的有谓之鸣,二是像涧水那样的不平之鸣,三是像金石丝竹那样,寂寞无声,动而中律。在三者之中,山谷最欣赏的还是后二者。他称赞胡氏的诗道:“其兴托高远,则附于《国风》;其忿世疾邪,则附于《楚辞》。”《国风》则是金石丝竹中律之声,《楚辞》则是声若雷霆的涧水之鸣。可见黄氏虽然一贯提倡“不怨之怨”的诗道,但也不是反对诗歌要有深刻广阔的思想内容的。
山谷还谈到,胡氏之诗,“遇变而出奇,因难而见巧”,这也可以说是夫子自道。他的诗作也力求“极风雅之变,尽比兴之体,包括众作,本以新意”(《东莱吕紫微诗话》),刻意求变,努力出奇,以其奇字、奇句、奇意、奇境,造成特异的风格。故清人方东树赞道:“山谷之妙,在乎迥不与人,时时出奇,故能独步千古。”(《昭昧詹言》)山谷诗中严密的谋篇法度,特殊的句法字法,险拗的音律,都是难度很大的,山谷却能因难而见巧,以其深厚的学力和工力,不烦绳削,“而大巧出焉”(《与王观复书》)。正由于有了这些特点,山谷诗才能成为体现宋诗独特艺术风格的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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