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龚自珍
人以诗名,诗尤以人名。唐大家若李、杜、韩及昌谷、玉溪,及宋元眉山、涪陵、遗山,当代吴娄东,皆诗与人为一。人外无诗,诗外无人,其面目也完。
益阳汤鹏,海秋其字,有诗三千余篇,芟而存之二千余篇。评者无虑数十家,最后属龚巩祚一言,巩祚亦一言而已,曰:“完。”何以谓之“完”也?海秋心迹尽在是,所欲言者在是,所不欲言而卒不能不言在是,所不欲言而竟不言,于所不言求其言亦在是。要不肯挦撦他人之言以为己言。任举一篇,无论识与不识,曰:“此汤益阳之诗。”
——《龚自珍全集》
〔注释〕 汤海秋:清代诗人汤鹏,字海秋,湖南益阳人。有经世思想,不肯从事章句之学。与同时诗人龚自珍、张际亮、姚莹等为友。为官敢言,诗多慷慨激厉之作。著有《浮丘子》、《海秋诗文集》。 “人以诗名”二句:人以诗而出名,诗则更由于人而出名。 李、杜、韩:指李白、杜甫、韩愈。昌谷:唐诗人李贺。贺为河南昌谷人,后遂有以籍贯称之。玉溪:唐代诗人李商隐。商隐号玉溪生。 眉山:指宋文学家苏轼,轼为四川眉山人。涪陵:指宋代诗人黄庭坚。庭坚曾被贬于四川涪陵(今重庆涪陵区),自号涪翁。遗山:金代诗人元好问,字裕之,号遗山。 吴娄东:即吴伟业,江苏太仓人。娄江东流经过太仓,故太仓亦称娄东。 完:这是龚自珍提出的一个崭新的论诗标准。其所谓“完”,是指诗人的作品,要充分体现其作者的个性,体现其品德、感情、思想,因而达到诗与人为一体,因人可见其诗,因诗可见其人。 龚巩祚:龚自珍一名巩祚。
龚自珍是著名的封建思想的叛逆者,其最主要的表现是要求个性解放。这篇“书后”则表明了他在文学创作上要求个性解放的理论,矛头是指向明末以来文坛上日益严重的不良现象的。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九《文辞欺人》条云:“末世人情弥巧,文而不惭,固有朝赋‘采薇’之篇,而夕有捧檄之喜者。苟以其言取之,则车载鲁连,斗量王蠋矣。”这情形大概历代都有,不过明末尤甚罢了。诗文一道,恐怕诗还更易于作伪些,比如明代权相严嵩便做得一手好诗,其《钤山堂集》中的作品,清丽从容,常常流露出对利禄的淡泊、对山林隐逸生活的羡慕。谁能想到这竟是出于权倾朝野、杀贤良、纳赃贿的权相之手?
所以人们独取于诗之真,然而这又谈何容易?清初杜浚在《与范仲暗》的信中说:“世所谓真诗,不过篇无格套,语切人情耳。弟以为此佳诗,尚非真诗也。何也?人与诗,犹为二物故也。古来佳诗不少,然其人要不可定于诗中。即诗至少陵,诗中之人,亦仅有六七分可以想见。独有陶渊明,片语脱口,便如自写小像,其人之岂弟风流,闲情旷远,千载而上,如在目前。人即是诗,诗即是人,古今真诗,一人而已,可多得乎?”(见周亮工纂《尺牍新钞》一集)杜氏的见解到了龚自珍这里,又进了一步,提出要“诗与人为一,人外无诗,诗外无人,其面目也完。”这个“完”字,是龚氏的独创,亦即要求作者笔下的诗歌要完整地表现自己的一切。就是说,诗要完全体现作者的思想、品格、感情和行动,即充分体现其个性,而不容有半点客套和虚假。本文“海秋之心迹尽在是”句以下直至篇终,解释“完”的内容和含义。“此汤益阳之诗”而非任何别的人的诗,也正是“人外无诗,诗外无人”的具体说明。
龚自珍生当桐城派风靡一时之际,竟敢于起来强烈反对这派的文学主张,坚决要求个性解放,令人一新耳目。他这一文学理论,无疑是崭新的,富有战斗性的,和他的前辈杜浚的主张虽颇相似,但其见解的高超和所显现的积极意义,毕竟是比杜浚更进步,更具有自己那个时代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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