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相见之礼。挚,冬用雉,夏用腒。左头奉之,曰:“某也愿见,无由达。某子以命命某见。”主人对曰:“某子命某见,吾子有辱。请吾子之就家也,某将走见。”宾对曰:“某不足以辱命,请终赐见。”主人对曰:“某不敢为仪,固请吾子之就家也,某将走见。”宾对曰:“某不敢为仪,固以请。”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将走见。闻吾子称挚,敢辞挚。”宾对曰:“某不以挚不敢见。”主人对曰:“某不足以习礼,敢固辞。”宾对曰:“某也不依于挚不敢见,固以请。”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敬从!”出迎于门外,再拜。宾答再拜。主人揖,入门右。宾奉挚,入门左。主人再拜受。宾再拜送挚,出。主人请见,宾反见,退。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主人复见之,以其挚,曰:“向者吾子辱,使某见。请还挚于将命者。”主人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辞。”宾对曰:“某也非敢求见,请还挚于将命者。”主人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固辞。”宾对曰:“某不敢以闻,固以请于将命者。”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从?”宾奉挚入,主人再拜受。宾再拜送挚,出。主人送于门外,再拜。士见于大夫,终辞其挚。于其入也,一拜其辱也。宾退,送,再拜。
若尝为臣者,则礼辞其挚,曰:“某也辞,不得命,不敢固辞。”宾入,奠挚,再拜。主人答壹拜。宾出,使摈者还其挚于门外,曰:“某也使某还挚。”宾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辞。”摈者对曰:“某也命某,某非敢为仪也。敢以请。”宾对曰:“某也夫子之贱私,不足以践礼,敢固辞。”摈者对曰:“某也使某,不敢为仪也。固以请。”宾对曰:“某固辞,不得命,敢不从!”再拜受。
下大夫相见,以雁,饰之以布,维之以索,如执雉。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左头,如麛执之。如士相见之礼。
始见于君,执挚,至下,容弥蹙。庶人见于君,不为容,进退走。士大夫则奠挚,再拜稽首,君答壹拜。
若他邦之人,则使摈者还其挚,曰:“寡君使某还挚。”宾对曰:“君不有其外臣,臣不敢辞。”再拜稽首,受。
凡燕见于君,必辩君之南面。若不得,则正方,不疑君。君在堂,升见无方阶,辩君所在。
凡言,非对也,妥而后传言。与君言,言使臣。与大人言,言事君。与老者言,言使弟子。与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与众言,言忠信慈祥。与居官者言,言忠信。
凡与大人言,始视面,中视抱,卒视面,毋改。众皆若是。若父,则游目,毋上于面,毋下于带。若不言,立则视足,坐则视膝。
凡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问日之早晏,以食具告。改居,则请退可也。夜侍坐,问夜,膳荤,请退可也。
若君赐之食,则君祭先饭,遍尝膳,饮而俟。君命之食,然后食。若有将食者,则俟君之食,然后食。若君赐之爵,则下席,再拜稽首,受爵,升席祭,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后授虚爵。退,坐取屦,隐辟而后屦。君为之兴,则曰:“君无为兴,臣不敢辞。”君若降送之,则不敢顾辞,遂出。大夫则辞,退下,比及门,三辞。
若先生、异爵者请见之,则辞。辞不得命,则曰:“某无以见,辞不得命,将走见。”先见之。
非以君命使,则不称寡。大夫士,则曰“寡君之老”。
凡执币者,不趋,容弥蹙以为仪。执玉者,则唯舒武,举前曳踵。
凡自称于君,士大夫则曰“下臣”。宅者在邦,则曰“市井之臣”;在野,则曰“草茅之臣”;庶人则曰“刺草之臣”。他国之人则曰“外臣”。
〔注释〕 挚: 见面时带给主人的礼物。 雉: 俗称野鸡。 腒(jū): 用鸟类肉制成的干肉。 左头: 古人崇尚阳位,而左为阳,因此,作为礼物的鸟类以头向左的方式献给主人。 某子: 指介绍宾主相见的中间人,宾主俱称中间人为“某子”。 吾子: 主人称宾客为“吾子”。 不敢为仪: 指主人不是仅仅出乎礼貌,而是真心想亲自登门拜访。 不得命: 指主人欲亲自登宾客门拜访,而不得见许。 将命者: 指迎宾之人,即傧相。 主人: 此前次造访之宾客,此次被访,则为主人。 终辞: 古代礼有三辞: 礼辞、固辞与终辞。礼辞为初辞,固辞为再辞,终辞为三辞。 奠挚: 指主客尊卑不等,不亲相授受礼物,而直接放置于旁。 私: 指家臣。 践礼: 行礼。指臣地位低下,不足以行宾客之礼。 维之以索: 用绳索把足捆起来。 麛(mí): 同“麑”,幼鹿。 下: 指君所。 蹙: 局促不安状,表示极度的恭敬。 燕见: 私见,非公朝行礼。 疑君: 疑,同“拟”,揣度。古时君南面,则臣北面相见。如果君未必南面,则臣或正东面,或正西面,而不得预先揣度君王所处方向,或斜向面之。 对: 君发问,臣回答也对。 妥: 安坐。传言: 发言。 先饭: 臣为君尝食。 先生: 指致仕者。 异爵: 指卿大夫。 走见: 急趋出来见宾。 先见之: 出来先拜宾。 币: 古代币有六种: 玉、马、皮、圭、璧、帛。此处之币指皮马享币禽挚之类的礼物。 舒武: 武,足迹。舒武即足迹迟缓,不敢疾行。 举前曳踵: 踵,足跟。先抬起足前部,然后拖着足后跟,前行时足不离地,即拖着脚后跟小步前行。 宅者: 致仕的官员。
(曾 亦)
〔鉴赏〕 《仪礼》亦称《礼经》,主要记载士阶层通行的礼仪,故又称《士礼》。《仪礼》十七篇,最早为高堂生所传授,所记载除士礼外,尚有大夫礼及诸侯之礼。
古人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上》)之说,此处大夫为贵族的通称,而士则为贵族的最低等级。不论大夫还是百姓,都要守规矩,这就是法。刑是针对庶人的法,礼是针对大夫的法。刑与礼虽都有法的功能,但其性质又有根本的不同。借用后来宋儒关于心性修养的术语,刑是用来“闲邪”的,换言之,刑法的种种规定是防止人们犯错误的;礼则是用来“存诚”的,换言之,礼法的种种条目是保持人们本有的善心、涵养其固有德性的。古人的政治理想是无为而治,所以针对百姓所施设的刑网是宁愿疏略的,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代法制在今人眼里是相当不完备的。而另一方面,针对贵族施设的礼法却高度发达,在今人眼里简直就是繁文缛节。不过,在古人看来却未必如此,礼虽繁,却能养人,所以古人不惮其烦。
本篇主要记述了士阶层相见时往来交接的具体仪节。古人云“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礼记·曲礼上》)。古礼之烦莫过于往来,而一往一来之际,最能体现礼仪养人之功效。今人只讲真性情,然而,古人并非不知真性情之可贵,但又有“直情而径行者,戎狄之道也”(《礼记·檀弓下》)之语。古人施设礼仪的用意,千载之下,实难为后人所体鉴。后人或能由此篇文字品味一二,则收获亦多矣。
此外,本篇还记述了贵族其他阶层的相见礼仪,如士见大夫、大夫相见、士大夫见君等。因此,此篇虽名为“士相见礼”,实际上并不限于“士”相见之礼。关于篇名,清张尔岐认为,士见大夫以下诸仪“皆自士相见推之,故以士相见名篇”。
古代士与士相见时须有礼物,冬天用死的野鸡,夏天则用干野鸡肉。宾客捧着礼物说:“在下久欲拜见先生,但无机缘通达。现在某人转达先生意旨,命在下前来拜见。”主人答道:“某人命在下前往拜会,但先生却屈尊驾临。请先生返家,在下将前往拜见。”宾客答道:“先生所言,在下实不敢当,还请先生赐见。”主人答道:“这不是讲客套,再次请求先生先回去,在下将上门拜见。”宾客答道:“在下也不是讲客套,还请先生赐见。”主人答道:“在下一再推辞,得不到先生的准许,将出去迎见先生。听说先生带着礼物,冒昧辞谢。”宾客答道:“在下不用此礼物,不敢来拜会先生。”主人答道:“在下不敢当此厚礼,冒昧再次辞谢。”宾客答道:“在下不凭此礼物,不敢求见先生,再次请求先生笑纳。”主人答道:“在下一再辞谢,得不到先生许可,不敢不敬从。”主人到大门外迎接,两拜。宾答两拜。然后宾主入门相见。主人两拜接受礼物,宾客两拜送礼物,然后出门。主人再次请宾客入门,宾客返回,共叙情谊,然后告退。他日,主人带着宾客所送礼物回拜,说道:“前不久先生辱临敝舍,得以相见,今日请将礼物还给传命的人。”主人答道:“在下既已得见先生,冒昧辞谢。”宾客答道:“在下不敢求见先生,只请求还礼物给传命者。”主人答道:“在下既得以拜见先生,冒昧再度辞谢。”宾客答道:“在下不敢以此小事聒烦先生,只是固请还礼物给传命者。”主人答道:“在下一再推辞,得不到准允,哪敢不从命。”宾客捧礼物而入内,主人两拜而受,宾两拜而授,然后退出。主人送宾至大门外,两拜。
宾客见主人,宾有三请,主则有三辞,主有三辞,宾亦有三请,前后宾六请,主六辞。而主人回见宾客,亦如是而各有六。当然,六请六辞并不是古代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循的固定模式,从历史的记载中我们从未看到在实际生活中有这样的繁琐做法。这一程式很可能是为某些极其正规、隆重的礼仪活动设计的,据以进行表演。就像在祭祀神灵、祖先的仪式上,人们的行为举止都严格地按规定一样。这程式也像戏剧,演员的一举手一投足都讲究形体美、形式美,由此美化生活,丰富生活的情趣,表达情感,提升生活的意义和精神境界。宾主之间,一往一来,礼仪虽繁,而彼此之欢,无不曲尽。礼数至为周到,人情也倍加浃洽。古人认为礼的实质在于“称情而立文”(《荀子·礼论篇》),可见,礼是为了表达人情的。而人情之表达各各不同,对于关系较亲近的人,则较直接一些;对于关系较疏远的人,则较曲折一些。《礼记》云:“人喜则斯陶,陶斯咏,咏斯犹,犹斯舞,舞斯愠,愠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矣。品节斯,斯之谓礼。”(《檀弓下》)正因为人情总是要曲折地表现出来的,所以就有如斯之次第。宾主一往一来,也是人情表达之次第,看似烦琐,其实是人情之自然。
本篇中所叙述的士见大夫、大夫相见、士大夫见君等礼仪,虽然具体形式稍有不同,而其精神则与士相见礼同,不过是曲尽宾主之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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