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薮《总辖》原文|注释|赏析|译文
德安有人家土库中被盗者,[1]绝无踪迹。一总辖谓其徒曰:[2]“恐是市上弄胡孙者,[3]试往胁之;不伏,则执之;又不伏,则令唾掌中。”如其言,其人良久觉无唾可吐,色变,具伏,[4]乃令胡孙由天窗中入取物。或谓:“总辖何以知之?”曰:“吾亦不敢必。但人之惊惧者,必无唾可吐。姑以卜之,幸而中耳。”又一总辖坐霸头茶坊,[5]有卖熟水人,持两银杯。一客衣服济然,[6]若巨商者,行过就饮。总辖遥见,呼谓曰:“吾在此,不得弄手段!将执汝!”客惭悚而去。人问其故,曰:“此奸盗之魁也。适饮水时,以两手捧盂,盖度其广狭,作伪者以易之耳。吾既见,安得不问?”韩王府中,[7]忽失银器皿数件,掌器婢叫呼,为贼伤手。赵从善尹京,[8]命总辖往府中测视。良久,执一亲仆讯之,立伏。归白赵云:“适视婢疮口在左手,盖与仆有私,窃器与之,以刃自伤,伪称有贼。
而此仆意思有异于众,[9]以是得之。”
【注释】 [1]德安:今湖北省安陆县。 [2]总辖:宋朝对捕快班头的称呼。 [3]弄胡孙者:玩猴戏的人。 [4]具伏:全部招认。 [5]霸头:街坊名。 [6]济然:齐整。 [7]韩王:韩世忠,南宋抗金名将,封蕲王。 [8]赵从善尹京:赵师睾(yi)任临安知府。赵从善,见《我来也》注[1]。 [9]意思:神情;态度。
【译文】 德安地方有一人家中仓库遭窃,(窃贼)没有留下任何作案的痕迹。有一捕快班头对他的徒弟说:“恐怕是集市上耍猴的干的,你试着到那里威胁他;如果他不招,就把他抓起来;若还不招认,就命令他往手掌上吐唾沫。”徒弟听从总辖的话,那人好长时间觉得没有唾沫好吐,脸色大变,全部招认,原来是指挥那猴从天窗进入屋中取东西的。有人对班头说:“你根据什么知道是他干的呢?”回答说:“我也不敢肯定就是他,然而惊恐害怕的人,一定没有唾沫可吐。我姑且以此推测,有幸而言中了。”另一位班头在霸头街的茶坊里坐着,有卖热水的人,拿着两个银杯。一位客人衣服整洁,好像是大商人,走过这里就喝水。总辖远远地看到,大声对那人叫道:“我在这里,你不能耍手段,(那样,)我将逮捕你!”客人既羞惭又害怕地离开了。有人问这其中的原因,班头说:“这人是盗贼的头目。刚才喝水时,他用双手捧着杯子,那是在测量容器的尺寸,以便做假的好暗中偷换。我既然看见,哪能不问呢?”韩世忠府上,忽然丢失银器多件,掌管银器的奴婢大声呼叫,说是被盗贼砍伤了手。当时赵从善任临安知府,命令班头前往府中调查。一段时间后,抓到一个主人的贴身仆人审讯,(那人)立即招供。班头回来后对赵知府说:“刚才看那奴婢的伤口在左手上,定是她与仆人有私情,偷银器给他,用刀砍伤自己的手,谎称有贼。而那仆人的神情与别人不同,因此断定是他干的。”
【总案】 小说写古代侦缉人员侦破案件的故事。作者写了三件事,事情并不复杂,文字也非常简省,但读起来却饶有兴味,原因在哪里呢?这是因为作品中的主人公总辖办案与众不同,方法独特。在当时的条件下,侦破案件绝无今天这样的现代化设备,而是单凭办案人的观察分析,逻辑推理。总辖的精明之处就在这里。他不仅对各色人物观察细微,而且善于进行心理分析,表现出聪明智慧,真可谓明察秋毫,断案如神。
小说仅用几百字,就写了三个不同特色的侦破案例,足见作者运用语言的功力,这也是文言作品所共有的特点。
朱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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