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散文作品·打狗释疑》简析
林语堂著。作于1926年4月,收于《翦拂集》,见《中国现代散文选》第二卷。这是一篇以通讯形式写的杂文。1925年底,鲁迅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针对林语堂提倡“费厄”精神,提出了“打落水狗”的著名论断。时隔数月,北洋军阀政府血腥屠杀四十多位热血青年的“三·一八惨案”爆发,对林语堂刺激颇深,使他原先的主张有了变化。本文一开头就说,“事实之经过使我益发信仰鲁迅先生‘凡是狗必先打落水里而又从而打之’之话”。文章从历史谈到现实,从中国谈到西方,认为中国之所以不长进,就由于“酷爱和平”;而这,又是“受文明太久时间的关系”。长期的封建愚民统治,造成了国民反抗精神的麻木。这个观点与鲁迅的有关观点近似。联系“三·一八惨案”,作者明确提出:“静默决不是好现象,和平更应受我们咒诅”,表现了相当激进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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