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鸡被华采,双距如锋芒。
愿一扬炎威,会战此中唐。
利爪探玉除,瞋目含火光。
长翘惊风起,劲翮正敷张。
轻举奋勾喙,电击复还翔。
在古代诗歌中,有一类表现娱乐的诗。刘桢的《斗鸡诗》就属此类。
斗鸡不知起于何时。如果《列子》的记载不误,则早在西周宣王时代,就已有“养斗鸡”的事了。春秋时代,鲁国季氏、郈氏之鸡斗,“季氏介其鸡,郈氏为之金距,平子怒”——还为斗鸡造成了不和。汉代斗鸡就更盛行了,据《汉书》记载,汉宣帝登基前,就常常“斗鸡于杜鄠之间”。人们喜欢斗鸡,在于这种娱乐既令人兴奋、给人以刺激之感,又无危险。轻歌曼舞固然美妙,但比起斗鸡来,总缺少点什么味道。对于这一点,曹植的《斗鸡诗》说得最为明白:“游目极妙伎,清听厌宫商。主人寂无为,众宾进乐方”——这“乐方”就是斗鸡。据应玚《斗鸡诗》可知,这种斗鸡之戏,常常“连战何缤纷,从朝至日夕”,斗个昏天暗地、达旦通宵。汉魏六朝之间,许多文豪都喜欢看斗鸡写斗鸡,如曹植、刘桢、梁简文帝、刘孝威、庾信、徐陵、王褒等,都有“斗鸡诗”传世。
刘桢在建安时代,既是作诗之妙手,且又“仗气爱奇”。因此,他的《斗鸡诗》,也写得“高风跨俗”、非同凡响。“丹鸡被华采,双距如锋芒”,描述斗鸡的登场,便已神气不凡:毛羽绚烂,如披采衣;两只脚爪,利如刀锋箭芒。一看便知是员猛将。接着两句,忽然代鸡“抒情”:“愿一扬炎威,会战此中唐。”中唐即庭中道路,正是闲人免进、公子哥儿戏乐之处。但在斗鸡眼中,却是争夺天下的鏖战之场。当其出战时,心中早已立下宏愿,定要在逐鹿“中唐”中一抖威风。此二句刻画鸡之“心理”,令人启颜。接着两句是交锋前的紧张窥伺:“利爪探玉除,瞋目含火光。”玉除,即石阶。既然此战关乎谁擅胜场,斗鸡自得研究敌手。这两句写得极其传神:一个“探”字,写出斗鸡窥伺战机的诡秘,又显得“好整以暇”、从容不迫。“瞋目”写其全神贯注,“火光”状其蓄怒待发。中间一个“含”字,又显出一种含蕴不露、静以观变的气度——真是员老辣的斗将。一场决斗已在瞬息之间,双方都凝神以待。突然,“长翘惊风起,劲翮正敷张”——会战在最出乎意料的刹那间展开,人们还来不及惊呼,斗鸡已一跃而起。诗人用“惊风”写斗鸡腾跃而起之疾,再以“敷张”写其健羽奋张之雄,动态中的形象何其逼真!进攻既已开始,读者便期待着一场持久拼搏的展开。但刘桢笔下的斗鸡却毫不拖泥带水:“轻举奋勾喙,电击复还翔。”斗鸡之战,脚爪是锐利武器,但尖喙则更要紧——它可以啄得敌手冠血淋漓、毛羽四散,眼下此鸡使的正是这一手。“奋勾喙”、“电击”,表现斗鸡进击之凌厉;而“轻举”二字,又写出此鸡进击时的灵巧和从容。泼皮相斗,往往纠缠不休。此鸡则料敌如神,一击致命,胜负立判。观众还未看清是怎么回事,它早已“还翔”收翅,安立“中唐”!
这就是刘桢的《斗鸡诗》。全诗纯为描述,别无寓意,正适合于斗鸡娱乐的场合。一场紧张的“会战”,仅以十句传写,而动静倏忽,神态毕现;既层次井然,又富于气势。结尾更干净利落,大有“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之妙。这首诗只是刘桢的游戏之笔,但“语与兴驱,势逐情起”(皎然《诗式》),同样显示了他那“笔气隽逸”、“颇饶顾盼之姿”的诗风(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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