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轩下宾馆,送盖出河堤。
酒正离杯促,歌工别曲凄。
林寒木皮厚,沙回雁飞低。
故人倘相访,知余已执珪。
周武帝天和四年(569),北齐遣使者聘周,这首诗是庾信在接待齐使时写下的。南北朝时,各国出使应对多由才高博学的官员担任。庾信早年曾作为梁朝的使者聘于东魏(北齐的前身),文章辞令,甚为邺下所称。现在庾信再度见到来自邺下的使者,自己却已成为北周官员,内心的尴尬和羞愧是可以想见的。
开头四句,写的是宴别齐使的场面。“归轩”与“送盖”相对,指使者归去的车子已离开了宾馆,主人乘车一直将客人送出河堤,并就地设帐祖饯。筵席上劝酒人频频地传杯递盏;歌工唱着别离之曲,听来甚觉悲凄。酒正,古官名。《周礼》:“酒正,掌酒之政令”。这里应指劝酒的人。这四句写来堂堂正正,然而下面两句,笔势忽然宕开,诗人的目光落到野外的树林,风沙上去了;再下二句,又说到邺下的故友身上去了。如此的意义不相连属,当然不是诗人笔法粗疏,而是他此时内心矛盾的体现。齐使一别,就要回邺下了。想当年,诗人聘使东魏,曾使多少邺下文士相形见拙。所以,安知诗人在与那些北方汉族文人的交往中,不会流露出为这些文士不投奔文物鼎盛的梁朝、却以其才学为“夷狄”之国东魏服务而深深惋惜的口气呢?又安知这些文士在他风发的议论之下,不会个个面有惭色呢?那时候,代表华夏正统、礼义之邦的诗人,是何等的自豪自得呵!不料,曾几何时,邺下的旧友倒尚未凋零,诗人自己却成了另一个“夷狄”之国的臣下。这对照是如此的富有讽刺意味,不能不使他汗颜,以致觉得周围的景物也成了自己的写照。北方天寒,那林中的树木为耐寒而长成了厚皮,不正像自己的厚颜偷生吗?在回旋的风沙之上,大雁飞得那么低,不也正像自己在北朝有志不获伸的处境吗?“林寒”二句本是实景描写,但又别有含意。《汉书》:“晁错曰:‘夫胡貉之地,积阴之处也。木皮三寸,其性耐寒。’”崔豹《古今注》说:“雁自河北渡江南,瘦瘠,能高飞,不畏矰缴。江南沃饶,每至还河,体肥,不能高飞。”既然胡地的树皮都厚、北方的雁都不能高飞,那么在“胡虏”所建的北朝,做人也只有如此。所以这两句也有自我开脱之意。当然,这种开脱连诗人自己也是不相信的,只不过是羞惭之余的无话找话罢了。因此,结尾直道诗人目前已在敌朝执珪的境况,便包含了无限羞惭与无奈。齐使归去,齐地倘有故知问起自己,他们都会知道自己已在北周作官了。这话与其说是托齐使向故人报告自己的近况,还不如说是在战慄地揣想故人对自己的讥评。
庾信自惭终食周粟,不能守采薇之操,实有难堪,情多哀思。随处触发,即成佳作。所以《对宴齐使》本是一首应酬性的公宴诗,经诗人略加数语,竟也成了一首情思真挚的述怀之作。由此既见得诗人痛悔自责之意无时无之,又可使读者领略其点铁成金的大手笔风范。尤其是此诗将感情都强压在宴别相送的礼仪之中,一种含蓄沉厚而又有节制的表达方法,真可使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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