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头利如芒,恒持照眼光。
铁骑追骁虏,金羁讨黠羌。
高秋八九月,胡地早风霜。
男儿不惜死,破胆与君尝。
南朝诗人中,对唐代边塞诗产生过较大影响的,除了鲍照,还有吴均。正如清人王士祯《带经堂诗话》卷一所说:盛唐“边塞之作,则出鲍照、吴均也”。吴均的边塞之作,是他的诗歌中写得最好、也最有特色的一部分,《胡无人行》这首乐府诗,就是其中之一。
从史传记载看,吴均本人似不曾去过边塞。吴均为人志向高远,有建功立业之心,但出身寒微、仕途上很不得意。所以,他爱写边塞诗,主要原因盖在于这种出身与志向的心理矛盾,谈兵咏怀,正是抒发内心勃郁之气的绝好媒介。明乎此,本诗中跳动的脉搏也就容易把握了。
这首诗的动人处,主要在于贯通全诗的那种慷慨激昂的感情和凌厉直前的气概。诗的开篇写剑之尖利如芒、明亮照眼,一上来就把这杀敌立功的武器推到读者的面前。看来诗人非常喜爱这把宝剑,在诗中常常要提到。比如“我有一宝剑”(《咏宝剑》),“抱剑事边陲”(《赠别新林》),“剑光夜挥电”(《古意》其一)等等。这宝剑似乎也象征着诗人那种锐意奋起、为国建功的雄心壮志。三四句写铁骑奔驰,穷追敌寇。“铁骑”,披着铠甲的战马;“金羁”,饰金的马络头。二者互文见义,再加上手中的利剑,足以表现出勇士的英姿。“追骁虏”、“讨黠羌”,说明对手也非无能之辈,这就更能见出战争的激烈。五六句写边塞的气候。八、九月间,一般是秋高气爽之时,但边塞地区却早已是风霜一片,气候严酷恶劣。一个“早”字暗含某种对比,启人想象。这两句语意略移,但实际仍是从侧面来展示战争之严酷。最后两句直言自己不惜身死,不仅敢于披肝沥胆,誓死为国效忠,而且要破开肝胆,让人尝味,以验自己的心志确确实实是纯真不二!这既是对战争之严酷作最大无畏的回答,更是对自己许身为国的决心和勇气作最彻底的表白,出语真是石破天惊,慷慨壮烈!至此,一个英姿勃勃、豪气逼人的血性男儿完全站到了我们面前,多么威严,多么雄健!这样一种气概,在诗风靡弱的齐梁时代实不多见,故而尤其可贵。
一般认为,吴均的诗歌已有一些唐人律诗的体貌。从这首诗看,全篇起承转合,章法整饬,辞意完密,一气贯通,确实给人以唐律先声的感觉。如果再与鲍照那些辞意疏宕的边塞之作比较一下,这一点就更加明显了。另外,这首诗节奏明快,音调铿锵,语言畅达,笔力劲健,也很容易使人联想起盛唐边塞诗的语言风格。其中有些句子,像“高秋八九月,胡地早风霜”,若与岑参“胡无八月即飞雪”(《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这样的句子相比,二者之间多少也体现出某种源流关系。看来,在诗歌的章法和语言风格上,吴均对盛唐边塞诗的影响,似乎比鲍照的诗来得更直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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