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
这首诗大约是陶渊明五十岁左右时作。责子,就是对儿子的责备、批评。
诗先说自己老了:“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被”,覆盖。说:白发已布满了两鬓了,肌肤松弛也不再丰满了。这两句写老相写得好,特别是后一句少见有人道出。后面是写儿子不中用:“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总写一笔五个儿子不喜读书,不求上进。下面分写:“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舒是老大,十六岁了,而懒惰无比。“故”,本来,一向。按,“匹”字的字形近于“二”、“八”之合,这里用了析字的修辞法。“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阿宣是老二,行将十五岁了,就是不爱学写文章。“文术”,指文章技艺。按,用“志学”指代年龄,是出自孔子“吾十有五而志于学”的话。这里语意双关,到了“志学”的年龄而不志于学。“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雍、端是两个孩子的名字,他们都十三岁(可能为孪生兄弟或异母所出)了,但不识数,六与七都数不过来。按,六加七等于十三,这里用了数字的离合。“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通子是老五,快九岁了,只知贪吃,不知其它。“垂”与前“行”义同,都是将近的意思。按,这里用了“孔融让梨”的典故。《后汉书》注引孔融家传,谓孔融四岁时就知让梨。而阿通九岁了却是如此,可见蠢笨。作者将儿子一一数落了一番后,感到很失望,说“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杯中物”,指酒。这两句意思是:假若天意真给了他这些不肖子,那也没有办法,还是喝酒吧。
这首诗写得很有趣。关于它的用意,后代的两个大诗人有很不相同的理解。一个是杜甫。他在《遣兴》中写道:“陶潜避俗翁,未必能达道。……有子贤与愚,何其挂怀抱。”这是说,陶渊明虽是避世隐居,但也并未进入忘怀得失的境界,他对儿子品学的好坏,还是那么关心的。一个是黄庭坚。他在《书陶渊明<;责子>;诗后》说:“观渊明之诗,想见其人岂弟(同恺悌,和乐安闲的意思)慈祥、戏谑可观也。俗人便谓渊明诸子皆不肖,而渊明愁叹见于诗,可谓痴人前不得说梦也。”杜甫的意见是认为《责子》此诗是在批评儿子不求上进,而黄庭坚予以否认,细味此诗并联系其它作品,似乎杜甫的意见还不能完全否定。诗题为《责子》,诗中确实有对诸子责备的意思,作者另有《命子》诗及《与子俨等疏》,对诸子为学、为人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陶渊明虽弃绝仕途,但并不意味着脱离社会、脱离文明、放弃对子女教育的责任,他还有种种常人之情,对子女成器与否的挂虑,就是常情之一。杜甫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此诗的。但是,杜甫的理解又未免太认真、太着实了些。批评是有的,但诗的语句是诙谐的,作者不是板着面孔在教训,而是出以戏谑之笔,又显出一种慈祥、爱怜的神情。可以说,儿子的缺点都是被夸大了的,漫画化了的,在叙说中又采用了一些有趣的修辞手法,读者读着时忍俊不禁,可以想见作者下笔时的那种又好气、又好笑的心情。不妨说,这是带着笑意的批评,是老人的舐犊情深。这样看来,黄庭坚的体会又是颇为精妙的。
用诗来描写儿女情态,首见左思《娇女诗》,唐代不少诗人都写有这方面作品,陶渊明起了推波助澜作用。这对诗歌题材的扩大及日常化是有不可低估的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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