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李新》原文与历代鉴赏评论
【小传】
李新(1062—?),字元应,号跨鳌先生,仙井(今四川仁寿)人。神宗元丰七年(1084)入太学,时年二十三。哲宗元祐三年(1088)进士,官南郑县丞。元符三年 (1100),在南郑应诏上万言书。徽宗崇宁元年(1102),坐元符上书入邪上尤甚籍,夺官,贬居遂州。大观元年(1107)遇赦,摄梓州司法参军。宣和五年(1123),为茂州通判。高宗绍兴八年(1138),应其子时雨请,追赠一官(《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一之一二)。
【传记资料】
李新《跨鳌集》卷二十九《世系略》
陆心源《元祐党人传》卷七
王昶《金石萃编》卷一四四《元祐党籍碑姓名考》
王梓材、冯云濠辑《宋元学案补遗》卷九十九
陆心源《宋史翼》卷六
【著述】
有《跨鳌集》五十卷,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三十卷。词存集中,凡四首,周泳先辑为《跨鳌词》一卷。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十九:李元应《跨鳌集》五十卷。右皇朝李新字元应,仙井监人。早登进士第。刘泾尝荐于苏子瞻,令赋墨竹,口占一绝立就。坐元符末上书,夺官谪置遂州,流落终身。跨鳌,仙井山名也。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五五《跨鳌集提要》:受知苏轼,初自附于元祐之局,故其上书,词极切直。然一经挫折,即顿改初心,作《三瑞堂记》以颂蔡京,《上王右丞书》以颂王安石,《上吴户部书》至自咎前日所言,得疾迷罔,谓白为黑。其操守殊不足道。
上一篇:李廌《品令》原文与历代鉴赏评论
下一篇:李新《临江仙》原文与历代鉴赏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