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陈端庵①,顺治己丑进士②,筮仕为新城令③。性仁厚,每械人④,辄对之泣⑤。
有王生者,宅为人所夺,久不给值⑥。讼于官⑦,陈不能决。第好语曰⑧:“《毛诗》云⑨‘维鹊有巢⑩,维鸠居之。’王秀才独不能作鹊耶⑾?”闻者笑之。
(《池北偶谈》)
注释①德清——浙江省县名。陈端庵,人名。名、字不详,“端庵”当是别号。②顺治己丑——“顺治”为清世祖福临年号,其己丑年即顺治六年(1649)。③筮(shi)——占筮,古时以蓍(shi)草占卜吉凶的活动。筮仕,原意为外出做官时先卜问吉凶,后引申为“初仕”意。新城,今山东桓台县。④械——用作动词,拷打。⑤辄——就,每每。⑥值——物价,此指买房款。⑦讼——诉讼,告状。⑧第——但,只是。⑨《毛诗》——现所流存的《诗经》相传为西汉毛亨、毛苌所传,故又称《毛诗》。⑩“维鹊”二句——引自《诗经·召南·鹊巢》。意谓喜鹊辛勤筑成的窠,被斑鸠占来居住。维,发语词。⑾独——难道。
赏析这是一篇讽刺小品文。文中记叙了陈县令的两件事。前一事写他坐堂审案时,每当对犯人用刑,他就难过得对着犯人哭鼻子。渔洋的本意,似乎在于称颂其“仁者爱人”的德行,这从“性仁厚”三字不难看出。但在客观上却显示出,此公实际是一个拘执于儒家教义,不知通权达变,因而不明是非、不分良莠的糊涂蛋。如果被他拷掠的是无辜百姓,即是滥施酷刑,哭哭鼻子难以赎其罪愆。如果受刑者是真正的罪犯,问官对之垂泪,岂不助长恶人气焰?这种毫无原则的所谓“人道”,实在是要不得的。
后一事写陈县令对一桩强买房产又拖欠房价的简单民事诉讼,竟然一筹莫展,不能做出恰当的判决。尤可笑者,他还不伦不类地引经据典,搬出《毛诗》中“维鹊有巢,维鸠居之。”的典故,反去劝导受害的一方,学学那甘愿让窠的喜鹊。其昏懦无能和迂阔酸腐,真可谓无以复加矣。
所写两事中,前一事记行,后一事有言也有行。作者正是通过人物的典型性言行,纯用白描手法,亦无需插入任何议论,便把一个忠厚无能、不谙世事的迂腐书呆活画了出来。这是一个被《四书》、《五经》、八股文熏染得脑中一团糨子的古代“本本主义”者,足以为今之教条主义者诫。全文文字简朴,不事粉饰,记言叙事皆只寥寥数语,就能简洁而传神地表现出人物的神态个性,颇有六朝轶事小说的文风,在写作上确有可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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