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明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布,虽然赤脚,却穿着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在藕的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濯再濯,所以这样洁白了。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体味的商品的东西,这是清晨的图画里的重要题材,假若满涂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情,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白了,才挑进城里来。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便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且人人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钜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子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守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顺爽,切成了片,送入口里嚼着,颇有点甘味,但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因为想起藕,又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它本来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呢。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去捞来的。像这样地取求很便,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便萦着系着,不能离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吗?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更何所恋?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一九二三年九月七日作
(1923年《时事新报》副刊《文学》第87期)
赏析藕,是一种很普通的菜,南北方都有。莼菜,又名水葵,是一种淡水植物,似乎只生于南方。江南人虽有种植,但主要是野生。这更是一种普通的菜,普通到在春夏其嫩叶当菜吃,而入秋之后则只用作饲料了。然而,就是这种普通的菜,却引起了叶圣陶的乡思。这真是“美不美,家乡水”了。
思乡怀人是人之常情。许许多多远离故乡的人,在他的心灵深处,都怀恋着故乡的某些人或物,尽管这些人或物可能是极其普通的。而且时间愈久,这种怀恋愈会成为淳美的诗。《藕与莼菜》就是这种人生现象的生动而具体的写照。
《藕与莼菜》是一篇纯朴的怀乡的诗。在作者的笔下,那白嫩的鲜藕,那“无味之味”的莼菜汤,是那样的诱人。的确,那刚挖出的、洗了又洗的、洁白如玉的鲜藕,那嫩绿的可口的莼菜汤,吃着令人“心醉”,吃不着就难免垂涎。作者身居北国,品尝着如此的家乡风味,怎能不“怀念起故乡来”呢?有趣的是,作者所写的这种菜,都是清淡的素菜,不是鱼虾,不是鹅鸭,不是螺蛤,不沾荤味。在作者的感觉上,似乎是清淡而返淳厚;那清香绵绵的味道,似乎比油腻腻更值得留恋,更值得回味。
然而,作者的思乡之中还包括着人。那“高大且挺直”的男人,那赤脚穿着“短的夏布裙”的女人,洋溢着“康健的美”。那挑担到城里卖藕的人,中途歇下来,坐在扁担上随便地嚼着嫩藕解渴,那买藕的“红衣衫的小姑娘”和“白头发的老公公”,又构成了一幅乡风图画。他们是那样的“自在”,充溢着“田家乐”的味道。不仅藕与莼菜吃起来富有诗意,这乡人的风俗画不也有丰富的诗意吗?
这篇作品,文字的确朴素。然而,它也像“藕与莼菜”一样,愈咀嚼愈觉得有一种诗意的清香。
上一篇:《最后的光荣》原文|赏析
下一篇:《水仙花》原文|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