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②。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③,布囊其口④,去逾四十里之墟所卖之⑤。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⑥。贼易之⑦,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⑧,一人卧,植刃道上⑨。童微伺其睡⑩,以缚背刃⑾,力上下⑿,得绝⒀;因取刃杀之。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之。遽曰⒁:“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⒂?彼不我恩也⒃;郎诚见完与恩⒄,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⒅: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⒆?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僮抵主人所⒇。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21);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墟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墟吏白州(22),州白大府(23)。大府召视,儿幼愿耳(24)。刺史颜证奇之(25),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之还乡。乡之行劫缚者(26),侧目莫敢过其门(27),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28),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29)!”
(《柳河东集》)
注释①童区寄——童,儿童;姓区(ou),名寄。②郴(chen)州——今湖南省郴县一带。荛(rao)牧儿,打柴放牛的孩子。③反接——倒背双手捆绑起来。④囊——口袋,这里作动词用,即蒙住。⑤墟所——集市。⑥恐栗——恐惧发抖。恒状,常态。⑦易之——轻视他,不以之为意。⑧为市——谈买卖(指卖区寄)。⑨植刃——插刀。⑩微伺——偷偷地观察等候着。(11)以缚背刃——把绑在手上的绳子背对着刀口。(12)力上下——使劲地上下磨擦。(13)得绝——得以断绝。(14)遽曰——急忙说。(15)“为两郎僮”二句——做两个郎的仆人,哪如做一个郎的仆人呢?郎,指主人。(16)彼不我恩——他不以恩德待我。(17)郎诚见完与恩——你果真能保全我的生命并好好待我。(18)良久——好久。计,盘算。(19)得专——得而专有,独得。(20)主人所——指借宿的旅店。(21)疮——伤。惮,怕。(22)白州——报告州官。(23)州白大府——州官报告上级官府。(24)幼愿——年幼老实。(25)刺史——州的行政长官。颜证,人名,是颜杲卿之孙,时任桂州刺史兼桂管观察使。奇之,以之为奇,认为他不同凡响。(26)行劫缚者——做劫掠财物绑架幼童勾当的强盗。(27)侧目——斜着眼看,不敢正视,形容畏惧。(28)少——年纪小于。秦武阳,战国时燕国的少年勇士。(29)近——接近,引申为触犯。
赏析柳宗元的文学成就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对传记文学的革新。他把传记的写作对象,从封建社会上层的达官贵人、名流高士转向社会下层不知名的小人物,这是《史记》之后的人物传记的一个新发展。《童区寄传》是柳宗元在柳州贬所,听了助手讲述的牧童区寄的故事后写的一篇传记,记叙了牧童区寄智杀两个强贼,免遭被卖的经过以及威慑其他歹徒的影响。作品于叙事与描写的结合之中,通过人物的行动、语言和心理活动塑造了性格鲜明人物形象。
传文起始的“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给读者的第一印象是平凡无奇的。当他被“二豪贼劫持”,把他倒背双手捆绑起来,带到40里以外的集市上去卖,看来他是在劫难逃了。可是,区寄作出假装哭啼、恐惧发抖之态以麻痹歹徒,其“奇”已见端倪。两个歹徒轻视他,便毫无戒意地对饮酒醉。其中一个去做卖区寄的交易,另一个躺在地上休息,把刀插在路上。区寄偷偷地观察等候他睡熟,就把反绑双手的绳子靠在刃口上,上下用力,割断绳子,乘机拔起刀来将劫贼杀死。区寄还没逃出多远,去做交易的强盗便回来了,区寄又被劫获。真是一波刚平,一波又起。正当强盗举刀要杀,区寄急中生智,喻之以理,诱之以利,攻心获胜,又见其“奇”。强盗为了实现“吾得专焉”的罪恶目的,就带着区寄来到旅店借宿。这次把他越发捆得结实。不料半夜三更,区寄轻轻转过身子,把捆绑的绳子凑近炉火烧断,忍着被烧伤的疼痛又拿刀杀死劫贼,再现奇才。事后非但不逃,而且大声呼喊,并说“愿以闻于官”,胆识出奇。最后连刺史颜证也认为他不同凡响,愿“留为小吏”,但他不为利禄所动,超俗出奇。区寄这个英勇机智的少年,在曲折的情节发展中站立起来。
传文的第一段是正面描写,记叙了区寄遇盗被劫;断绑杀盗;逃而被抓;诱敌攻心;再杀另贼的全过程。主要是通过人物的行动、语言和心理描写塑造人物形象,突出人物性格。第二段则是侧面反衬,从不同的角度写出对区寄杀贼的反应和议论。对于区寄,“刺史颜证奇之”;“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并且皆说“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从他人的反应进一步渲染烘托了区寄的“奇”。
这篇不足300字的传记小品,在语言运用上“无衍词,无泛笔,一字不容增减”(清人陶元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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