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晗老弟:
这样称呼你,论年岁,是反映历史的“真实”,想你不会见怪。如果按前人的规矩,“兄弟”之称,并不都是代表年岁,它也代表身份、地位以至学问。我现在称你为“老弟”,就很不符合历史传统的习惯了。可见单是一个“兄”和“弟”的称谓,研究历史的时候,也得仔细分析它们所代表的“真实”意义。何况历史和戏剧,是两个行业,更不容易分辨它们两家所追求的“真实”呢!
可是你不用紧张。我认为你写的《海瑞罢官》,总算开始打破“史”和“戏”这两家的门户,从姓“史”的一家踏进姓“戏”的一家去了。这就很难得,是个创造性的工作。
政治、经济、哲学、历史、文学……我们现代人把它们分成很多学科,隔行如隔山,真所谓彼此互不干涉。可是我们的古人(无论中外)似乎不管这一套,向来是“一锅煮”。比如我们的先师孔夫子,不但删诗(文艺)书(政治文献),而且像你一样,也编历史(《春秋》);他还比你多一个行业,算卦。并且为卦书(《周易》)编“讲义”(《易传》)。这也算是他研究“哲学”吧。可惜后人不肯把《周易》这部书列在“哲学”著作之内。足见门户的界限,是多么不易打破。
而你却开始“破门而出”了,历史家,却来写“戏”。所以我说:这真是难能可贵。就为这一点,我得向你致贺,以便鼓舞干劲。
研究“史”的人,也要懂得“戏”,甚至写戏,正和写戏的人应该懂得“史”、研究“史”是一样必要的。研究“史”的为什么该懂得“戏”呢?因为“戏”(或其他文艺)是分析和表现人物“典型”,也就是“捕捉”人物的阶级本质的;不懂得这个,也就不可能真正认识历史人物。为什么写“戏”或演“戏”的该懂得历史呢?因为不懂历史,也就不会懂得典型的环境(社会斗争、阶级矛盾),因此也就不能真正懂得人物的典型性格。历史家除开懂得历史唯物主义之外,还该懂得唯物辩证法(矛盾、斗争),戏剧创作者除开懂得唯物辩证法之外,还该懂得历史唯物主义。——典型环境和典型性格,这是“史”和“戏”必须分工而合作的一件大事。
你知道,我们最优秀的一位历史家司马迁,同时也是一位最能干的文学家。他写的《项羽本纪》和《高祖本纪》,简直把这两人写成了活人。原因是他既懂得历史,也懂得文学。两者缺一,就既不能成为良史,也不能成为优秀的文艺创作家。
我这些肤浅之见,当然对你的《海瑞罢官》关系不大,我讲的不过是废话一篇。可是你该知道,一场戏的演出,累坏的人不只是你这位写戏的,还有演戏的和看戏的。看戏的为什么也累坏了?看完一场戏,如果头脑里什么都不剩下,出了戏场,自己骂一声“倒霉”就算完成他的“历史任务”,那不过说明他看的不是好戏。如果是好戏呢,即使看一看,也得累坏人:他要奔走于买戏票、赶戏场、挑座位,然后全神贯注地把一场戏从头看到尾,而且一面看,一面脑子转个不停,不但动思想,甚至还动感情,有时动肝火,有时掉眼泪,捶椅顿脚,唉声叹气。戏完了,还得议论不止,说不定和不同意见的人吵一场。你说这累不累人?
我呢,看你写的戏,买票、赶戏场、挑座位,都由你包了,我只看看。但因为是新鲜好戏,出了戏场,我的脑子也转个不休不止。想些什么,那就不用细说了。这里我只是提几个问题,另找机会向你请教:
一、历史的“真实”和戏剧的“真实”,该不该有个区别,如何区别?
二、写历史书中的人物和写历史戏中的人物,如何区别又如何统一?
三、写历史和写戏,都得讲究发展过程。不但情节(其事)有发展过程,人物(其人)也得有发展过程。而你是怎样来写这两种过程的?
所有这些问题,又都是我从“历史戏”和“非历史戏”(用历史上的人物或讲历史上的故事)到底该怎么区别想出来的。就我来说,是越想越糊涂。大概你是很有一番见解的吧?所以我得向你请教。
这些问题,只好咱们私下去讨论,这里就不谈了。要不然读者会把我们的讨论当戏看,以为你刚写过《海瑞罢官》,又写出一场“海瑞辩理”或“海瑞争鸣”来了。所以就此打住。祝贺你再写一个“海瑞”!
(1961年2月16日《北京晚报》)
赏析廖沫沙这篇《“史”与“戏”》是为贺吴晗的《海瑞罢官》演出而写的。在“文革”中曾被加上种种罪名予以批判。随着拨乱反正,终于得到纠正,使被颠倒了的历史,重新颠倒过来。这篇文章经过历史的考验,更显出其时代的光彩。
此文的主题是赞扬吴晗打破了“史”与“戏”的门户,破门而出的。说这很难得,是个创造性的工作。在这篇文章发表十八年以后,即1979年,廖沫沙重新看了《海瑞罢官》的演出,又写了一篇文章说:《“史”与“戏”》那篇文章主要是称赞吴晗打破“史”与“戏”这两家的门户,从“史”一家踏进姓“戏”的一家去。对《海瑞罢官》这个戏的本身却说得很少。廖沫沙当时刚刚读完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导言》部分,为他的话所感动,认为今日也同样需要恩格斯所说的那样的“巨人”,“在几个专业上放射出光芒”,打破“分工所具有的限制人的、使人片面的影响”。不成为“分工的奴隶”。所以对吴晗从史学的专业进入文艺界写剧本大为兴奋,提出“破门而出”的赞语,意义不过如此。可在十年浩劫中,却成了廖沫沙和吴晗的一大罪状,实在是荒唐至极。廖沫沙这篇文章所阐明的道理,不仅适用于“史”与“戏”的互相配合,而且在许多学科的研究工作中都是可以应用的,具有普遍的意义。
《“史”与“戏”》采用了通信的形式,在笔法上很有特点。他把这样一个带有学术性的问题讲得生动活泼,诙谐有趣。开头从“老弟”这个词说起,然后进入主题。在讲“史”与“戏”的互相融合时,举了孔夫子的事例,又讲司马迁,既是史学家,又是文学家,在谈笑风生中把问题讲得十分深透。最后提出了三个问题向吴晗请教,但只提出问题,而不回答问题,给人留下很大的思考余地。廖沫沙的这篇文章,和他的许多文章一样,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有较强的理论色彩,结合实际问题谈唯物辩证法,站得高,看得远;二是娓娓道来,妙趣横生,有很强的幽默感。关于后者,有他的自嘲诗为证。在1967年,他和吴晗一起被批斗时,曾作打油诗一首:“书生自喜投文网,高士于今爱‘折腰’。扭臂栽头喷气舞,满场争看斗风骚”。这首打油诗既是自嘲,更是对“狂人”的愤怒和蔑视。在那样的逆境中,他能保持如此的坦然和达观,实在是很难得的。
还要说到的是,廖沫沙能把一些学术问题用杂文、随笔的形式表现出来,使之为广大读者所理解,这很值得各方面人士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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