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时期很短,却由不得地想起了老舍,想起他为什么沉潭,想起了他的《茶馆》。
于是就朝前门外大栅栏走去。没人陪着,也不要人陪。一路上和北京人相谦礼问,一个老人从棉袖筒里勾出一根手指头点着:“哪,往西,那就是。”
这是吗?太冷清了。哪儿都可以冷清,茶馆是不该冷清的地方。该冒着热气儿,传出声浪来,卖报纸卖瓜子儿卖馍馍卖羊肉串儿……各色人等都该来混串混喊那才是!或者也有冷清的时候,一两个书生在此看书,三两个老人半靠着打盹,听蝉声鸣夏,看秋雨打落了梧桐——可不该是这么个冷清法。
宽敞的现代化楼梯折了几折,直通三楼,像去贵宾室似的。四周都是大玻璃晃人。玻璃后面那些小巧脑袋的木头美人儿,光溜着玉腿,披着裘皮衣,把你瞅着。——她也冷清,商店也冷清。所谓按老舍精神兴修的茶馆,就设在这富丽而冷清的三楼上。那人进人出踩踏着的门坎儿呢?那掀上掀下掀出一个纷杂世界的门帘儿呢?“来啦!”“烫着!”“您走好!”的吆喝呢?那些丧德的,算卦的,纳妾的,破财的,蹓鸟儿,出苦力,讲国事,论古今,兴叹天下;那些壮士,穷汉,没落贵族,那嫩俏俏地要被掐了芽儿的黄花闺女,那阅尽人世沧桑的掌柜,那灰凉凄绝为自个儿提早撒纸钱儿的老人都哪儿去了?哪儿去了?
当然,当然,第一那是戏,第二那是旧时代的事了。我又糊涂了。在门外仔细研究了一个价目表,二十、三十的,咱消受不起。最贱的也要四块钱。这是敲门砖,否则不让进。咱就来个倒数第二,六块钱的吧!一碗茶,外带三挎小点心。
转身看见高悬的“大碗茶茶馆”五个镏金字,气派十足地凸起在黑漆的横匾上,一下子想起衙门里“明镜高悬”的形状。心里别扭。想:这种高级办公楼似的声势,却偏偏闹了个“大碗茶”的名字,不惭愧?那些脚上沾着泥,背上流着汗,手里揪扯着大葱煎饼的汉子,还有那挎着小篮儿卖香花,用手绢儿包着几文小钱的婆子们使的才是大碗哪!就这儿?一准青瓷小盖盅。细作叮当一声响,早把九流三教喝退到门外去了。是他们不配进茶馆吗?还是这样的茶馆不能接纳他们呢?
门被我轻轻推开,一个仿旧时的茶馆就在眼前了,屋里不是没人,却这么静,这么静。我懵懂地找了一个靠窗子的桌子坐下,不由得绷紧了身架,好像不做成一副大家闺秀,就会坏了这里的规矩。这半屋子的人,怎么都是些成双儿捉对儿一桌一桌在格盘上敲纹打秤的不大不小的爷们儿?只听黑子轻敲,白子猛踏,静悄悄一片你劫我杀。
身后倒是坐了一对男女。男的头发几乎落尽,却有一张保养得如女子般红润细嫩的脸。女的二十出头吧?正斯文娇娇地向那眯了眼看她的老人小声地说着什么。说着什么呢?该不会是他带她来领略这里的茶文化吧?或者是她倚了他来喝一喝这里的文化茶?
为什么都这么局促,这么安份,这么小心翼翼?这二尺来高的小戏台子到什么时候才热闹起来呢?那送茶水上点心的小姐,在吊着红绿绸子的茶牌幌子下垂手待命,要到什么时候才自如起来呢?
都跟道具似的。连我坐在这里,也不知是我在演戏,还是戏在弄我?不如到大栅栏那一溜小摊儿坐下来哪!坐下来吃茶叶蛋吃冰糖葫芦吃烧饼吃小豆小米粥,那才合适哪!别让我的腿脚在这些假红木的桌椅底下秀气着啊,委屈着啊,走啊!走!
走之前,我在卫生间发现了一只小瓷碗。多好的碗啊!我一见就“要”了它。它缺了一个口,裂了一寸纹,盛着半碗黄沙,莫名其妙地蹲在箱盖上。它的瓷不亮,像浸了千年的井水。它的图案不妖艳,旧旧的像蒙了隔代的红尘,将它举过头顶察看碗底,有“景德古窑”四个字。我知道了,这一定是这个茶馆在江西定制的第一批茶碗,摔打得没了,只因为这一个残了,留在旯旮里保全了性命。
“拿吗?”我问自己。
“拿吧。”我劝自己。
侧耳倾听无人进来,便像猫儿一般轻手轻脚将这半碗细沙倾在墙角。周身一看,就将它塞在毛衣下我紧缩着腹肌的地方。只觉两颧如火烫,我走出卫生间,回到座位上。假模假样又啜了两口茶水,然后将外衣一套,拎包一裹,我溜之乎也。这是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
晚上,走在美丽而冷清的长安街上,天仍是莫测的暗蓝。总不能尽讲些沉重的话吧,当我把这一段故事讲给我身边这位华发新生的年青朋友,他干裂的嘴唇终于像玫瑰一样绽开了,他憔悴的脸复又年青,他黑压压的眼睛复又迷乱而欢快了。
“啊啊,你这个不良之徒,”他笑着,你敢把它写出来吗?”
“那有什么不敢?”我像男孩一样朝天空跃武扬威地抬起下巴。
“那老舍茶馆一定会向你起诉,说你偷盗新文物!”
“我?”我叫起来,“我那是吗?是吗?是吗?”
“不是,不是,”他躲闪着我的逼问,贴身在冰冷的红墙上,大笑,“当然不是。窃钧者诛,窃国者侯嘛,你算什么?小扒罢了!”
“嗷——”我几乎要跺脚,“它本来是坏的!是没人要的!反正我不是!不是!他们才是呢!他们窃得了恢复中华文化的名誉,窃得了纪念老舍先生的名声!他们窃得了所谓的淳朴古雅!老舍的精神难道是这样的吗?那些柜台、戏台、茶坛子、壶,连招待小姐……全都是摆设!是矫情!是戏!老舍的戏才是生活呢,这儿的生活倒成了什么了?这难道不是偷?这是大偷!巧偷!明偷!文诌诌地偷!我算什么?他们才是正宗的窃呢,而且……”
——我忽然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天啊,我都说了些什么呀?而如今,我又将它们一一写下,难道我这个拿了别人的碗又倒打一耙的人,就真的不怕老舍茶馆的大爷小姐们挟了水火棍,拖了软绳套前来兴师问罪吗?
哦,别别别别别别别!
我认错,我不好,我改,行吗?
我第一,愿将这只碗完璧归赵。
我第二,愿照价赔钱。
我第三,愿加倍罚款。
第四……我第四……不,唯有第四我不能趴下。我仍然坚持我现在对这个茶馆的看法。只要这一类茶馆依旧束之高阁,只要它依旧摒弃了大众化,只要这里没流淌着普通人的喜怒哀乐,不管它是不是使的大碗,我都觉得老舍的魂灵绝不会光临此地!他那一颗洁净的心一定宁肯在那一片宁静的太平湖中沉默着,虚幌子的热闹不会打动他。他当安息吧。
谨此顺致北京前门外大碗茶茶馆,湘籍金陵人苏叶在此,诚惶诚恐,听候发落。
(1990年《天津文学》3期)
赏析这篇《去老舍茶馆》真称得上是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它的笔法灵活,语言犀利、幽默,矛头直指当今商业文化现象中一种颇具普遍性的弊病。商业文化现象的特点是既具商业性,又有一定的文化色彩,二者结合得好,可以收到寓教于商的效果。但是,如果不能准确把握文化的精神实质,或者为了谋求商业利润而人为地歪曲甚至完全违背它,就会搞出一些不伦不类的东西,使人们无法领略到健康的文化氛围。作者眼中的老舍茶馆就是这样一类东西。
老舍最善于用普通的人都用的语言讲述老北京平民百姓的故事。他的为人也与其作品一样平易近人。可出现在作者眼前的老舍茶馆,却完全不具备这种风格。还没进门,她就感到太冷清了;进了门,依然是冷清。原因何在?到里面看看就全明白了。店内的装潢是富丽而现代的,漆黑的门匾上是五个镏金字:大碗茶茶馆。店内的桌椅是仿红木的,茶具也不是什么大碗,而是精美的青瓷小盖盅。茶客们都斯斯文文的,送茶水的小姐们在吊着红绿绸子的茶牌幌子下垂手待命,人们全都显得局促、安份、小心翼翼。连作者也“不由得绷紧了身架,好像不做成一副大家闺秀,就会坏了这里的规矩”。这些不乏幽默的叙述使人感到在这里完全找不到老舍的精神。老舍笔下的戏是真实的生活,可在这儿,生活倒变成了虚假的做戏。弥漫在茶馆内外的冷清,就是从这种矫揉造作的贵族化氛围中衍生出来的。作者忍不住愤然说道:“只要它依旧摒弃了大众化,只要这里没流淌着普通人的喜怒哀乐,不管它是不是使的大碗,我都觉得老舍的魂灵绝不会光临此地!”不过,作者并不常常这样直接站出来大发议论,她对老舍茶馆的反感更多的是用讽刺的笔法表现出来的。
作者巧妙地将老舍茶馆中的种种不谐调现象一一点出,幽默诙谐中带着火辣辣的味道。茶馆以老舍的名字命名,可老舍喜爱的那些喝大碗茶的朋友们多半不会到这儿来。道理明摆着:茶馆里的高雅气派令他们敬而远之。“大碗茶”是最廉价的大众化饮料,可门匾上的金字和门外的价目表却与这三个字很不相称;经营者一心追求高雅的贵族气派,可那桌椅却是假红木的,连卫生间里那只有着“景德古窑”字样的破瓷碗也是个“新文物”。这一来,“贵族”露了马脚,充其量不过是个“暴发户”。于是,从这一系列的不谐调中产生了滑稽,文章的讽刺效果就是由此而来的。
这种以商业目的践踏文化的现象的确令人反感,但我们似乎又拿它无可奈何,所以也就时常听之任之了。可作者不然,她不理会别人的脸色,也不在乎是否会被人视为粗人、俗人,硬是在这儿较起了真。她凭着深刻的见地、凭着真率和勇气,对这种现象做了辛辣的讽刺和抨击,使习焉不察的人为之惊醒,让欲说而未说的人感到一吐为快,读者也仿佛随着作者尽情地潇洒了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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