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第十一节》经文|注释|译文|赏析|评赞
【经文】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①所,于法有所得不?”
“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②佛土③不?”
“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④: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⑤,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
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注释】
①然灯佛:梵文意译。“然”即“燃”。亦译作“锭光”(锭,灯之足)。佛名,因其出生时身边光明如灯,故名“然灯太子”。后来成佛,仍以此名。释迦如来前世修行中于第二“阿僧祇劫”满时,逢此佛出世为教主,释迦随其学法,并曾购买五茎莲花供养该佛,还曾用头发布于泥中让佛蹈之。后来然灯佛给释迦牟尼授记(预言),说其在九十一劫后的“贤劫”(即现在之劫)时当成佛。② 庄严:使庄严、壮美、严肃、积善、累功等。具体含义较为复杂,分类也很多。庄严的境界有佛土或国土,也有人自身,还有庄严心佛土的,即使心清净无染。庄严的方式有:(1)造寺、写经、布施、供养;(2)对一切人普行恭敬;(3)净心离染;(4)行六度、三学等一切佛法;(5)改造世界,使之更加美好;(6)装饰,打扮。《涅槃经》卷27中提出二种庄严:一是智慧庄严,指六度中的般若度。即上述六种庄严中的第三种。二是福德庄严,指一切修福积德的善业。《大集经》卷1提出四种庄严:一是戒璎珞庄严,即持禁戒以离身之诸恶;二是三昧璎珞庄严,即修禅定以离诸邪觉;三是智慧璎珞庄严,即觉知圣谛以离诸颠倒;四是陀罗尼璎珞庄严,即菩萨持善使不失、持恶使不生。此四种庄严如世人以璎珞庄严其身一样,故名璎珞庄严。以上皆可称之为善庄严,与此相对还有恶庄严,即以恶事积身。从庄严的性质来看,可分两种,一是形相庄严,即可见可说的庄严;二是第一义相庄严,即无有形相、以诸功德非严而严,如《维摩经·佛国品》中所说的,心净则佛土净。此外作法事时及佛寺殿堂内的宝盖、幡幢、欢门等装饰之物也称庄严。此处的庄严指修行度生,即以大乘般若之法觉悟众生。③ 佛土:佛所住的国土,即佛世界。佛教认为宇宙间有无数个世界,每一世界都有一佛教化众生,故称佛世界、佛土。分类较多:二种佛土:(1)真土,即真佛的住处,也有人称之为“真佛土”;(2)应土,即应身佛的住处,也有人称之为“方便化身土”。三种佛土:(1)法性土,为法性身之住处;(2)受用土,为受用身的住处;(3)变化土,为变化身的住处。其中法性土又称“理土”,受用土、变化土又称“事土”。另外,从净与污来分,法性土、受用土为净土,而变化土则有净有秽。四种佛土:瑜伽行派认为佛身有四,相应的佛土也有四种,即:(1)法性土,自性身之处,为无色无相之理土。(2)自受用土,自受用身之处,为实佛自托之报土。(3)他受用土,他受用身之处,为对于初地以上菩萨示现之净土。(4)变化土,变化身之处,为示现于地前菩萨及二乘、凡夫之佛土。天台宗也将佛土分为四种:(1)凡圣同居土,人天凡夫及声闻、缘觉等圣者同居之国土,其中又分净、秽两种。秽土如娑婆世界(我们这个世界),净土如西方极乐世界。(2)方便有余土,断见、思二惑,出离三界生死者的居处。(3)实报无障碍土,证中道理,无色、心之取的菩萨居处。(4)常寂光土,“常”即常有法身,本在常住之体,“寂”即一切诸相永寂,获得解脱;“光”即般若,照诸相之智慧。此是诸佛如来之所依所居之处。此处的“佛土”指众生居住着的现世世界。④ 清净心:无垢无染、无相无住、无贪无瞋、无痴无恼之心。“清净”即离恶行之过失,离烦恼之垢染。一般分身、口、意三业清净。这里的清净心即属意业清净。即以般若作为观照一切的工具,悟得非实假有、无相无住之理,从而在思想上清除一切外相的束缚,无所执着,心地空明清净。⑤ 须弥山王:须弥山为梵文音译,亦译“修述卢”、“须弥楼”、“苏弥卢”等。意译“妙高”、“妙光”、“安明”、“善高”、“善积”等。为古代印度神话中的名山,后为佛教吸收,作为世界的中心。据说山高八万四千由旬,山顶为帝释天,四面山腰为四天王天,周围有七香海、七金山、咸海、四大部洲、铁围山。该山为地面上的最高处,故称之为王,名“须弥山王”。
【译文】
如来佛对须菩提说:“你认为如何呢?如来在过去世,身为菩萨时,随本师然灯佛学法习持,那时,如来是否实实在在地得到了什么肯定的法吗?”
须菩提回答说:“没有,世尊。佛心空万有,菩萨心寂静,清静如虚空,绝虑断纤尘。所以说,如来佛身为菩萨之时,在本师然灯佛那里虽有传授,但绝无得与不得之分,亦无法与非法之别,貌似有得而本性空寂,实无所得。”
如来佛接着又问:“须菩提,法既不得,那在你看来,菩萨是否在如法而修、以法而持,行一切善行,作无数功德以庄严佛国世界呢?”
须菩提回答说:“没有,世尊。为什么呢?法既无实,所用岂真。菩萨修一切善法,以慈悲利众生、以善美饰国土,使佛国庄严美妙,但菩萨已悟般若实相之理,心不住相,无所执着,视一切为虚妄幻有。所以,身行万行而实无所行,普度众生而实无所度,庄严佛土而不见庄严之迹象。因此,所谓的庄严并非真实可辨的庄严,而只是庄严的外在名相罢了”。
佛对须菩提的回答非常满意,便接着他的话说道:“所以,须菩提,诸位菩萨大菩萨们都应当这样,以般若作为观照一切的工具,悟得非实假有、无相无住之理,从而在思想上清除一切外相的束缚,无所执着,心地空明清净。绝不能执着于眼睛可见的大小形状、不同境况、各类颜色等表面现象,也不应执着于耳闻的声音、鼻嗅的气味、舌品的六味、身体的触觉以及意识所感觉和认识的一切事物、一切现象、一切概念,而应面对一切无所执着,并由此产生无垢无染、无贪无瞋、无痴无恼、空寂纯净的心念。”
“须菩提,举个例子来说,若有一人,其身体像须弥山那样高大雄伟,在你看来,这个人的身体是不是很大呢?”
须菩提回答说:“非常大,世尊。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如来佛曾说过,可见之身相并非真实之法身。法身无为,包太虚以无外,含万象而有余,非色法之所收,岂形象之可取。而世俗人所看到的身相,只是虚妄之形、空幻之骸的有为色相。所以,言其大,并非真性法身遍满虚空的真大,不过是相对之大,假名为大身而已。正因为如此,我们同样不能对其产生有住之污染心,而应像佛刚才说的那样无所执着,生清净之心。”
【赏析】
上节通过小乘四圣说明四果“实无有法”,虽然证得而“不作是念”。本节则从大乘菩萨道说明悟理而“于法实无所得”,依法起行而不染六尘,心地清净。这一内容同上节一样是对前文“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及“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的进一步解释。其中“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的释义角度是菩萨仰上从佛受法,属菩萨自行,即自悟佛智,达到自觉;“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的释义角度是菩萨俯下普济众生,属菩萨化他行,即修万行,度众生以庄严佛土。从这两个角度来说明大乘菩萨之道的无得无住之理,可达到一叶知秋、一点代全的效果。因为菩萨的含义就是自觉而觉他,菩萨的天职也正是上求无上菩提以自觉,下度无边众生以觉他。本节的两种释义角度正好与此相合,所以说,它足以代表整个菩萨之法无得无作的般若无住法义。
本节的关键内容是第5段:“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色、声、香、味、触、法合称“六尘”,是佛教从人的眼、耳、鼻、舌、身、意“六识”所感觉和认识的角度对世界万有的一种分类方法,它包括了一切事物、现象、境界、特性、概念等。这些都是污染人心的客尘,是需要从心灵深处彻底地打扫干净的。所以下文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也就是不住于此“六尘”而生其“清净心”。“清”即不浊;“净”即无染。不浊则心无分别,无染则心不住相。妄尽情空,尘消识散,一尘不染,一心不乱即是清净之心。此心是与般若圣智契合无间的,所以也是每一个发趣大乘者的起码标准。经首所问的“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至此可以说是找到了比较完美的答案。因为“降伏其心”实即破相去执,背尘合觉;“住”即安住此“清净心”,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当然此前各节经文也都是围绕这一问题而展开,只是到此才将其明确总结为“生清净心”、不住六尘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从另一方面来说,“生清净心”也是对前面各节破相去执义理的点睛之笔。因为,前面讲的度生不着人我之相,布施不着六尘之相,见佛不着身相,净信不着我相、法相、非法相,小乘四圣不着果相,以及须菩提不着离欲相,如来前身不着得法相,菩萨不住庄严佛土相,等等,从本质上讲,都是一个净心的问题。只有心净了,一切虚妄之相将不驱而自散,从而妄心不降而自降。“凡所有相”也自然无从可住,从而真心不住而安住。如此才是背尘合觉、去妄归真,方契金刚般若之理趣。
据说,禅宗六祖慧能年轻时因家贫不识一字,平日以卖柴为生。一天卖柴完毕在一客家听到有人诵经,当听到“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这一句时豁然感悟,便问客所诵何经,客人回答说是《金刚经》。后来,慧能辞母离家远投弘忍门下,以《金刚经》作为心印,在中国佛教史上掀起了一代新潮。这个故事反映了《金刚经》在整个佛经及中国佛教史上的影响,也反映了本段经文在《金刚经》中的显要地位。
还有一处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第4段中的一句话:“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这是《金刚经》中一种常见的说法形式。据笔者统计全经中这一格式共有28处,除去重复和简略句也有20处。它比较完整地表述了《金刚经》般若思想的基本特色,在般若思想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其中第一句举出所听闻的、所见到的、所修学的、所成就的、所想到的一切事物、现象、境界、构想、概念等,可总名之为“法”。包括有为法和无为法两部分,二者所包括的范围大到世界,小到微尘;下有凡夫,上有如来;内有诸心,外有诸相;既有妄见,也有善法;既有色身,也有实相;既有小乘之法,也有无上菩提。兼采博纳,无所不包。第一句是以肯定的方式出现,它是世俗人不明佛教道理而妄自认真的,是污染人心的客尘,是障碍解脱的妄见。第二句通过“即非”一词对第一句所列举的“法”的真实性予以否定,亦即经中所说的“无实”、“非法”、“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等。第三句通过“是名”一词对第一句所列举的“法”作出假有的判断,也是对第二句“即非”否定的否定,亦即经中所说的“无虚”、“非非法”、“于法不说断灭相”等。第二句的否定是单一的、片面的,易引生“断灭”性、虚无性。这种极端的倾向也是般若学坚决反对的。“是名”一句的意义就在于对这种极端倾向进行了必要的调和,从而最终达到“非实非虚”,亦即其他后来出现的般若类经典所阐释的“性空假有”。“非实”与“非虚”本来是对立的,只有将二者统一起来,既不落有,也不落空,二边皆离,行于“中道”,才可达到对一切现象背后的“实相”的体悟。此实相即事物之空性,后来佛教又将其称之为“真如”、“法性”、“法身”等,并将其与涅槃划成等号。其实,在《金刚经》中,通过“即非——是名”的双重否定而体悟诸相之实相,也就是达到了佛的境地,也即是最终的解脱。如经中说:“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这便是“即非——是名”这一般若观照格式的归宿。
撇开“即非——是名”这一格式,我们也可以看到,《金刚经》的全部经文本身就是由两大主题构成的对立统一体。第一个主题顺应世俗认识而讲经说法,引人生信,从而道出许多事物、现象、构想、概念、特性等,透露出肯定的气息。如经中说受持净信《金刚经》并读诵、书写、为人解说等皆可产生无量功德、无边果报;要于《金刚经》产生净信,必须“持戒修福”、“广种善根”、“修一切善法”;经中还讲到菩萨的修行,普度众生;还有经文一开始所叙述的田园生活、说法场面等。这种肯定性的表述,与“三句话”中的第一句相当。第二主题以般若为武器,直接面对一切,否定一切,对一切耳闻目睹的、感受想象的、勾画思考的对象都给予“非”、“无”、“不取”、“离”等否定性判断。这在“三句话”中,相当于“即非”一句。
主题一的肯定一切与主题二的否定一切形成对立,如何把二者统一起来,是建立完整的《金刚经》般若思想体系的关键。般若的特点在于去执、在于否定。第二句“即非”否定了第一句所举之“法”的真实性,但般若并不是单一的否定,“即非”一句缺乏辩证通融之处。只有否定第一句的非实性,又否定第二句的极端性,达到更高一层的否定,即否定之否定,才是金刚般若的理论特色所在。“是名”一句的价值就在于此,它是双重否定的终结,既包含“非实”性,也包含“非虚”性,“非法、非非法”,空、有对立而又统一,即后来所说的“真空”不碍“妙有”。“非实”故不应“取”、“住”,而应离一切尘染,“生清净心”;“非虚”,故不应“断灭”,而应方便起行,“修一切善法”,这就是“金刚般若波罗蜜”的基本特色。
“即非——是名”三句话也可简单概括为“现象,非本体,只是假名”。有人将《金刚经》的这一说法格式作为佛教般若学的一个重要特征,称之为“般若学的三句话”。日本学者铃木大拙等称此论证格式为“即非”论理学,并给以极高评价,认为远非其他论理辩证者可比。在佛教界,有人将此称为斩绝一切相的“金刚宝剑”。我们可称此格式为“即非是名”双遣否定法。这是佛教内部出现的一种新的方法论,不同于部派佛教时期的肯定一切(如说一切有部、犊子部),或否定一切(如方广部);也不同于既肯定这一部分,又否定那一部分(如大众部、法藏部)。它是一方面通过肯定达到否定(第三句针对第一句),另一方面通过否定达到肯定(第三句针对第二句),左右逢源,层层深入。这种方法的出现,迎来了佛教变革的新时代,成为大乘佛教的理论基础,尤其是大乘中观学派及中国空宗建立其哲学思想体系的基本方法。如著名的“二谛”说即导源于此,其中真谛(第一义谛、胜义谛)与“即非”相应;俗谛与“是名”一句相应。另外,双遣否定法在人类认识史上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此处就不再赘述了。
【评赞】
关于本段经文南宋王日休居士注解曰:“梵语菩萨摩诃萨,此云觉众生大众生,其实即所谓菩萨也。如是字乃指下文,谓不当住于有形色者而生心,亦不当住于有声音馨香滋味及所触,及一切法者而生其心。当无所住而生其心者,谓不可生心以住著于六尘,唯可于无所住著处生心也。诸佛教化众生,有第一义第二义。此经说第一义,虽至高而可晓,然不易到净土。虽为第二义,而人人可行。佛言修净土而明第一义。读诵大乘经典者,上品上生,则为菩萨,生死自如。然则修净土者,岂可不晓此经之义,而受持读诵,以期于上品上生也。”
上一篇:《金刚经·第六节》经文|注释|译文|赏析|评赞
下一篇:《金刚经·第十七节》经文|注释|译文|赏析|评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