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恋关系是婴儿出生后逐渐发展起来的,它的形成和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①前依恋期(出生至8—12周),此时婴儿对所有的人都作出相同的反应,不能将他们区分,没有对特定人的特定反应,如注视、趋近等;②依恋建立期(8—12周至7—12月),此期间婴儿对熟悉的人开始产生特殊的友好关系,将他们从周围 人中区别出来,愿意并期待与他们接近;③依恋关系明确期(7—12个月至2—3岁),随着儿童运动和探索能力的提高,开始以母亲或其他看护者作为安全庇护者,当有安全需要时就返回母亲或看护者身边,然后再离开去周围探索、游戏。这时的儿童以反抗和恐惧等表现作为对其依恋对象离去的反应;④3岁以后,儿童开始理解别人的愿望、情感和意见,学会调整自己的行为,容忍依恋对象的离开,开始建立更加复杂、丰富的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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