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家庭美育而选择和组织的作为审美活动对象的总和。如美的事物、材料、文学艺术作品等。包括四部分:①家庭生活环境美的教育。首先是通过房间的布置和室内物品的装饰,对孩子进行生活美的教育。住房应保持整洁和美观。家庭生活用具要尽可能具有美的形状、线条和色彩。室内家俱不宜过多,安放要得体。只有虚实适中,疏密相间,不拥挤闷塞,又不空荡寂寥,才能显出美。房间布置与天花板、墙壁、家具以及被面床单、台布枕布等的色彩和谐协调,物与物的搭配要形成统一的格局。要根据居住条件、房间大小、生活习惯等选择合调的色调,并使光源、墙面用色以及家具的配置形成有机和谐的整体。其次是衣着、体态、发型和举止美的教育。衣着要表现出天真、活泼、可爱的特点,式样要大方,大小比例要合适,配色要巧,色彩要和谐。发型要使孩子显得更加活泼、聪慧、朝气蓬勃。无论服装或发式都要注意朴素美,不要过多地追求打扮。刻意雕琢,过分修饰,只能使孩子丧失原有的自然美、特有的生气和活力。②家庭语言美、行为美和心灵美的教育。在家庭日常生活活动和交往中,教育孩子说话要文雅、谦虚,使用规范性的礼貌语言,不讲粗话脏话,不恶语伤人,不强词夺理。要教育孩子有礼貌,讲道德,爱劳动,守纪律。③自然美教育。通过游览观光等活动,对孩子进行自然美教育,引导孩子发现和体验自然美,开阔眼界,陶冶情操,丰富精神生活。④家庭艺术美的教育。通过指导孩子阅读和欣赏优秀的文学作品,聆听音乐,观赏艺术表演,指导孩子画画,发现和培养孩子特殊的艺术才能,提高孩子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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