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儿童,随着其动作和认知能力的显著发展,他的探索欲望和自我主张越来越强烈,独立性和自主性也相应发展起来,幼儿初步认识到作为个体的“我”以及“我”的力量,但他们的欲望和要求常常遭到父母的禁止和限制。欲望、自我主张遭到阻止的幼儿则用反抗和拒绝行为来表明自己同别人的意志之间的冲突,他们不仅拒绝成人的命令和要求,甚至拒绝成人的帮助,事事要“我自己来”,这种持有强烈的自我主张,以及对别人的命令、要求、帮助予以拒绝的态度,称为第一反抗现象,这个时期称第一反抗期。
上一篇:稽核问题法
下一篇:类比思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