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词典故·腰跨金鱼
【出典】 《新唐书》卷二四《车服志》:“高宗给五品以上随身鱼银袋,以防召命之诈,出内必合之。三品以上金饰袋。垂拱中,都督、刺史始赐鱼。天授二年,改佩鱼皆为龟。……中宗初,罢龟袋,复给以鱼。郡王、嗣王亦佩金鱼袋。景龙中,令特进佩鱼,散官佩鱼自此始也。景云中,诏衣紫者鱼袋以金饰之,衣绯者以银饰之。开元初,驸马都尉从五品者假紫、金鱼袋,都督、刺史品卑者假绯、鱼袋,五品以上检校、试、判官皆佩鱼。……当时服朱紫、佩鱼者众矣。”参见“玉带金鱼”条。
【释义】 唐宋时代官衔,往往有紫金鱼袋之名。此制始于唐高宗时,当时三品以上官员服紫,佩金符,刻成鲤鱼形,谓之金鱼。后遂以“腰跨金鱼”作为咏显官的典故。
【例句】腰跨金鱼旌旆拥,将何用,只堪妆点浮生梦。苏轼《渔家傲》[临水纵横回晚鞚]329)这里作者认为:即使当上了腰悬金鱼的高官,也不过是人生一场梦中的点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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