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道扬镳
【释义】
指志趣不同的人,各走各的路。
【出处】
北齐·魏收《魏书·河间公齐传》:“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路扬镳(biāo)。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
【典故】
南北朝时期,北魏有一个人名元齐,是有才之人,深受皇帝的敬重,封他为河间公。
元志是元齐的儿子,自幼聪慧,博览群书,性情飞扬孤傲。孝文帝很是欣赏他,封他为洛阳令。后来,孝文帝迁都洛阳,元志也就由洛阳令成了京兆尹。元志自恃才高,很瞧不上朝中那些学问不高的权贵。
有一次,御史中尉李彪的马车和元志的马车相对而行。按理说,元志的官职比李彪的官职低,要给李彪让路,但元志却偏偏不让。李彪见此情况,责备元志说:“我是御史中尉,官职比你高,你为何不给我让路?”元志回答说:“我是洛阳的父母官,你在我这里,也只不过是洛阳的一个住户罢了,哪有父母官给住户让路的道理?”二人争执不下,最后竟然当街吵了起来。
这一吵就吵到了孝文帝那里。李彪说,身为御史中尉,洛阳的地方官怎能和他平起平坐。元志则辩驳说,他是都城的地方官,凡是在洛阳居住的人都在他掌管的户籍里,又如何给御史中尉让道呢。
孝文帝觉得他们两个人都比较有理,不知要评定哪方的错,只好说:“洛阳是我的都城,我觉得你们各有道理。你们可以各走各的路,谁也不要干涉谁,这样不就可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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