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二十三] 子曰:“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
〔鉴赏〕 人们常说“言为心声”,然而事情未必尽然如此。一个人的思想、人格与他的言辞有时是不一致的,甚至是矛盾的。孔子教人重视这一现象,由此正确地评价和对待一个人及其言辞。
古代文明都十分重视语言表达能力,在古希腊,修辞即雄辩术是教育的基本科目,在中国这种能力也受到孔子的重视,他在评价其弟子的时候,首先是讲德行,其次就是言语,接下来是政事和文学(见《先进》)。但是与古希腊不同的是,儒家认为对于人格的全面发展来说,人的行比言更重要。道德从根本上说体现了一种实践理性,主要不是根据人的主观意向,而是按照实际行为来判断的,儒家既然把德性置于人格的首位,自然重视行胜过重视言。
不仅如此,语言作为表达意图、思想、感情的手段,有时能够制造假象。孔子就谈到过自己这方面的教训,他说起初我对于人,听了他的话就相信他的行为,后来发现他的行为并没有他自己说的那样好,所以从此以后对于一个人,是听了他的话以后还要观察他的行为(见《公冶长》)。而且,语言作为思想的形式,有时变得华而不实,甚至使人显得虚伪浮夸,所以孔子对于花言巧语是极其反感的,一再加以严厉的批评,说“巧言令色,鲜矣仁”(《学而》),“巧言乱德”(《卫灵公》)。而对那些埋头苦干、却不擅长言语的人,孔子倒是非常欣赏,说:“君子欲讷(说话迟钝)于言,而敏于行。”(《里仁》)又说:“刚、毅、木、讷,近仁。”(《子路》)
由于以上原因,孔子不主张单凭一个人的话说得好听,就重用他。就是说在提拔一个人的时候不仅要看他怎么说,还要看他怎样做;而且主要看他的行为表现,即看他在待人接物中怎样对待自己和他人,看他实际工作的才能,考察他是否做出有益于国家或地方、人民的政绩。如果在这些方面一个人表现出色的话,即使他并不善于言谈,也要加以擢用。
然而,孔子不是一个刻板、僵化的道德主义者,在对待语言文辞的态度上他没有走向极端。他是个充满辩证智慧的思想家,在对待语言和思想、人格的关系上,他与那些主张无言无名、超言绝象的哲学理论和奉行不立文字的修行路线的宗教传统不同,力求全面把握语言与人格之间的关系。“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宪问》)就是对这种关系的辩证概括。
有言者不必有德,然而由于孔子十分重视言辞的作用和价值,所以他又主张即使那些没有高尚道德的人,他们所讲的话,只要真有价值,也应当加以重视。至于那些在政治上受轻视或歧视,自己所厌恶、或仇视、看不起的人,还算不上无德行的人,他们所说的话,只要有道理,那就更应当认真听取,加以重视。在孔子看来,无论什么人的话,只要对自己有益,只要对国家和人民有利,都应当加以接受。孔子“不以人废言”的格言教人不能意气用事,不能用偏见和成见对待他人,而要有宽广的胸怀,要人们对自身、对国家和人民有一种高度的责任心。
“不因人废言”对于保护、传承和发展文化成果也具有很大的作用。文化成果的作者,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很少是完人,如果对作品的取舍要以道德上苛求其作者的人格为前提的话,那么人类文化的许多精品就会被人们抛弃。如李斯对于秦朝的苛政负有责任,并且陷害过他的同学、哲学家韩非,但他的《谏逐客书》却流传下来,千百年来为人们所欣赏;唐朝的文学家骆宾王曾经参加徐敬业的叛乱活动,但他的《代徐敬业传檄天下文》却是华美文字,值得人们反复诵读;近代英国培根有经济问题,但是他的哲学却开了一个时代的思想新风。因此,“不以人废言”是每个时代对待文化成果及其作者必须实行的做法。这种做法的必要性还在于,任何一个时代的人们都要受到这个时代的眼光的限制;而且他们都同这一时代的各种事件有着某种利害关系,因此他们评价人的立场就带有相当大的主观性。而完全按照特定时代的人对作者的评价来决定对其作品的态度,这样势必要扼杀许多天才的创造。这就更显示出“不因人废言”做法的极端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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