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二十四]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鉴赏〕 子贡(公元前520—前456)是孔子的弟子,姓端木,名赐,字子贡,卫国人。善经商,又有理论才华,治国才能,曾为官于鲁、卫等国。
仅从这条语录我们也可以看到,孔子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语是多么的重视,他是把它作为终身奉行的人生格言送给子贡的。孔子很可能经常用这一思想教育其弟子,所以不同的弟子都有记录。如《颜渊》第二章记载,他的学生仲弓问仁时,他在教以治国理政之道的时候把这八个大字连同其他教诲一并讲给学生听。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被儒家称为“恕道”,是孔子的“一贯之道”,即“忠恕之道”的一部分。“忠”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是努力助人;而“恕道”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不做有害于他人的事。“忠恕之道”被说成是“能近取譬”,即拿自己打比方,是推己及人,孔子把它规定为实行仁的方法(见《雍也》)。
关于这句名言所包含的意义,子贡曾经谈过自己的认识,他说:“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公冶长》)可见子贡的理解是维护自己的意志自由,也尊重他人的意志自由;要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和自己的观点,也尊重他人的人格和观点。子贡是一个理论领悟能力很强的人,他对这句话的解释深得孔子之意,并且得到了孔子赞许,不过孔子担心他难以做到。其实孔子这句话的意义是非常丰富的,可以做出更多的解释和发挥: 我不愿意贫穷,因此我也不让人家贫穷;我不愿意让别人看不起,因此我也不看不起别人;我不愿意人家对我无礼,因此我也不能对别人无礼;我不愿意被人压制,因此我也不压制别人;我不愿意被他人伤害,因此我也不应当伤害别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由此可见,这句话看起来浅显易懂,其中却包含了无数有价值的积极思想,当然是可以终身受用无穷了。
推己及人是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这样,就不能把他人看成是与己毫不相关,不能看成是异己的,更不能看成是对立的,而是当作同自己是一样的人,同自己有一样的情感,是心灵相通的。当你要对他人发火的时候,你可以想到别人心中将会怎样不好受;当你拣到内有巨款的手提包的时候,你能够想到丢包的人此时是多么焦急;当你企图诈骗他人的时候,你可以想到将会给受害者带来多大的损失,将给他和他的家庭造成多大痛苦。因此实行推己及人的恕道就能引导人关爱、同情他人,逐步改变冷漠、自私的习性,摆脱怨恨、仇恨的心理。可见恕道体现了仁的观念的要求,推己及人是培养、实行和弘扬仁道精神最切实可行、最有效的方法。
在怎样拯救、完善人自身和外部世界的问题上,宗教诉诸上帝、神,依靠宗教组织和教规教律,许多哲学传统则诉诸超越人类的法则。与他们不同,儒家的推己及人的方法却是诉诸普通人的良知、良心,依靠普通人的内心的觉悟。在这种推己及人的过程中,我们甚至都看不到用以约束人的外在准则的作用。孔子对普通人的欲望和要求不抱偏见,不认为它们同原罪相联系。他寄希望于人性中的光明面,因为这句名言的前提是“己所不欲”,是合理的,他没有对“己所不欲”的内容加以任何的限制和规定。在世界主要的精神传统中,可以说儒家对人性的光明、对普通人的心灵的觉悟寄予的希望最大。
正因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具有上述思想意义和哲学基础,所以能够产生极大的影响,它是《论语》中在世界上知名度最广的格言之一。早在18世纪前期,当《论语》最早的译本在西欧出现时,它就立即受到最敏感的思想家的注意。伏尔泰就曾赞扬孔子“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法则铭刻在每个人的心中”(转引自杨焕英《孔子思想在国外的传播与影响》)。由于伏尔泰等人的宣传和推崇,孔子这句话在法国知识界广受赞誉和重视,以至于1793年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也把这句格言收入其中:“自由是属于所有的人做一切不损害他人权利之事的权利;其原则为自然,其规则为正义,其保障为法律;其道德界限则在下述格言之中: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见孔子提出的这个思想对人类追求自由理想有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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