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善人;文学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天才。
王国维用对称的句子,警句式的语言,说明“习惯”是扼杀善良、扼杀文学天才的凶手。王国维原稿对于“天才”二字曾反复斟酌,先是写“天才”,后来改为“天才诗人”,再后来又重新改为“天才”。所以,现在的这一条内容在《人间词话》里显得比较特殊,它不是直接论词,也不是论诗和曲子,所讨论的范围比这些都大,包括整个文学和一切作者,乃至于超出文学,从宽阔的视野抨击社会的习惯势力与“善人”为敌,阻碍人类进步。由此可以看到,王国维在撰写《人间词话》过程中,有时会对世事产生丰富的联想,因某种深刻的感触而将议论生发开去,从而提高了词论的思想内涵,以及批评的力度和锋芒。比如他要求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初刊稿”第六十则),又称李煜“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他的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初刊稿”第一八则)。这些都是他对世界和生活有感之言,借词论为之一泄,都可以与本条的内容互相参观。
王国维在思想、哲学上受到叔本华、尼采的深刻影响。叔本华是天才论者,认为天才与世俗互不相容。尼采推崇独立独行的伟大人物即“超人”,蔑视以扼杀真理和未来为代价而维持自己生存的“末人”。王国维在写《人间词话》前,曾一度热衷叔本华、尼采的哲学,写过介绍和研究的文章,即使他后来这方面热情逐渐减退,早前所接受的影响也还存在,《人间词话》“初刊稿”第一八条评论李煜词,就引用了尼采“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是一个例子。他写这条词话,以社会习惯为扼杀天才凶恶的势力,也带了叔本华、尼采的思想色彩。
社会习惯好比是一个公约数,颖异独特的人物好比是被这个公约数整除的数字,公约数不断将这些数字削约,结果是天才陨落。不仅西方有这样的观念,中国古代也有这方面的论述,如:“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李康《运命论》)孔子带着学生到处推销自己,希望能够参与国家管理,实现儒家的治国理想,可是处处碰壁,乃至他想乘船出海,离开让他失望的大地,这也是当时的社会习惯对他的拒绝。忧天的“杞人”,是我国古代创造的一个重要的形象,他代表了人类的忧患意识,他也是一个超越社会习惯的优异的人物,可是古人创造他,却是为了讽刺他,至今“杞人忧天”依然是一句带贬义色彩的成语,这样的人物仍为社会所难容。郑板桥提出要容纳荆棘、毒蛇,要能够欣赏“丑类”,这也是抗议社会习惯的一种声音。文学方面另一种情况则是,社会使一个作者历尽磨难,反而成全了他的创作,这就是欧阳修讲的“诗穷而后工”(《梅圣俞诗集序》)。据说柳永因宋仁宗“且去填词”一道圣旨,失去在仕途上发展的机会,过起了填词糊口的生活,也未尝不是这一类例子。
“善人”是指一切先知先觉、伟大不凡的人物,包括天才的文学家。这种人物往往不合于时代社会,因为他们有深邃的见解和思想,有丰富奔放的感情,感觉特别敏锐,又怀着高远的理想,脑子里装满了有趣美满的幻想,他们站在时代前列,超乎一般众庶之上,又急于想发表,让众人知道自己了解了他们不了解的真相,觉察了他们未觉察的隐微,对事情看得特别清楚明白,又不能容忍约束困缚。这样的人又多好逞能炫耀自己,虽然他们也可能常常告诫自己要缄口不语,要谦虚尊重别人,可是又常常做不到,一张口、一行动,就露出了真人本相。一般社会世俗看不惯他们的高蹈举止,更不能容忍他们对自己的冒犯、亵渎,所以,他们的结果总是被社会习惯势力拿下,虽然社会因这些“善人”而变得生动,充满活力,甚至由于他们的智慧而找到了前行的路径,可是,他们自己却往往成为社会惰性的牺牲品。王国维同情这样的文学天才,同情这样的“善人”,对社会和文学上的“习惯”充满了厌憎。
上一篇:说明
下一篇: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境阔,词之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