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圆平直,不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诗》曰:‘天之方蹶,无然泄泄。’泄泄犹沓沓也。事君无义,进退无礼,言则非先王之道者,犹沓沓也。故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吾君不能谓之贼。”
第 三 章
孟子曰:“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今恶死亡而乐不仁,是由恶醉而强酒。”
第 四 章
孟子曰:“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第 五 章
孟子曰:“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第 九 章
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故为渊驱鱼者,獭也;为丛驱爵者,鹯也;为汤武驱民者,桀与纣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则诸侯皆为之驱矣。虽欲无王,不可得已。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苟为不畜,终身不得。苟不志于仁,终身忧辱,以陷于死亡。《诗》云:‘其何能淑,载胥及溺。’此之谓也。”
第 十 章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第十一章
孟子曰:“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第十五章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
〔注释〕 离娄:一作“离朱”,传说是黄帝时目力极好的人,据说能在百米之外望见秋毫之末。 公输子:即公输班,又称鲁班,春秋末年著名的巧匠。 师旷:春秋时晋国人,著名盲人乐师。 六律:即六个阳律: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黄钟。 五音:指中国古代音乐中的五个音阶:宫、商、角、徵、羽。 闻:声誉。被:蒙受。 引自《诗经·大雅·假乐》。愆(qiān):过错。率:遵循。 揆(kuí):衡量、准则、规范。 完:完备、牢固。 引自《诗经·大雅·板》。蹶(ɡuì):颠覆,变动。泄(yì)泄:多话的样子。 沓(tà)沓:语多貌。 三代:指夏、商、周。 宗庙:这里指采邑(封地),因为卿大夫先有采邑然后才有宗庙。 反:反思、反问自己。 引自《诗经·大雅·文王》。永言配命:德行永远与天命相配。 恒言:常言,常说的话。 与:犹“为”,介词。与之聚之: 为他们聚集。 尔也:如此而已。 圹:同“旷”,旷野。 爵:同“雀”。 鹯(zhān):一种猛禽,像鹞鹰。 艾:即陈艾,可用于灸病,且存放时间越久疗效越好。 畜:同“蓄”,积蓄。 引自《诗经·大雅·桑柔》。淑:善,好。载:句首语助词,无义。胥:相,皆。及:与。溺:落水。 暴:伤害。 非:非议,诋毁。 旷:空。 迩:近。 亲其亲,长其长:前一个“亲”和“长”作动词,后一个“亲”和“长”作名词,宾语。 存:察。 眸(móu)子:眼珠。 瞭:明。 眊(mào):不明,朦胧。 廋(sōu):藏匿。
〔鉴赏〕 在这几章中孟子进一步阐发得人心者得天下、仁者无敌的思想。虽然这些观点在前面已经得到了精彩的阐述,但是在这里,它们获得了更深刻的表述和新的意义,显示了更大的说服力。
为了利用现成的国家机构推行仁政学说,让它对现实政治和社会产生直接而巨大的影响,孟子在游说诸侯国君主时费尽了心机。考虑到要让统治者容易理解和接受,孟子在这里不是从道义的角度、根据伦理学的道理讲仁政,而是着眼于统治者和一般人的切身好处或根本利益,由此切入,阐述行仁政的必要性。在第三章中孟子提出了一条对于统治阶级来说有振聋发聩作用的法则:是否实行仁政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权的兴衰存亡,以至于个人能否保存生命。他非常严肃地指出:夏、商、周三代末代君主亡国的根本原因是不行仁政,因此,天子不仁,就保不住天下;诸侯不仁,就保不住社稷;公卿、大夫不仁,就保不住自己的祖庙香火的延续;士人和庶民不仁,就保不住自己的性命。行仁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而是关系到各种各样的人的命根子的大问题。对于这种性质的问题,只要不是醉生梦死的君王,那些想有所作为的政治家是不会不加以关注的。
在进一步深入阐述上述思想的过程中,孟子提出了这样一条重要原理:“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就是说仁政是百姓的根本利益所在,是百姓的迫切要求;反过来说,百姓是仁政的天然的支持者,因此,仁政是政治家可以使用的一面最有吸引力的旗帜,能够用来号召群众,争取百姓,壮大自己的力量,战胜强大的敌人。一个政治家只要高举仁政的大旗,政治、军事局面就会出现一种神奇的改变:所有为非作歹、倒行逆施、看似强大的统治者就会把民众驱赶到这个政治家的营垒,本来是一个强大的敌人,实际上却变成了有利于他的力量。水獭为渊驱鱼,鹞鹰为丛驱雀的生动比喻,桀与纣为商汤、周武王驱民的历史事例,更是把这一政治、军事成败的最大秘密揭示得一目了然。
关于究竟如何行仁的问题,在这几章中孟子强调了内外的统一,即既要有超越于个体的准则,又依靠个体内心的自觉和诉诸自我的良知。他首先指出,行仁是要遵循一种规范的。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遵照一定的准则,对于统治者来说,治国不能单凭主观的好恶、单纯的道德说教、自以为是的政策和死板的法律制度,即文中所说的“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从第一章看,他规定以“先王之政”为准绳有两个意图。一是强调仁的观念只有依靠实行仁政,即出于爱心的政治举措才能实现,所以他说“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又说圣人“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显然,他企图以仁政作为一种准绳和手段,来匡正天下种种不人道的罪恶行径和丑恶现象。二是以圣人之道作为一种具有最高权威的指导准则,来制约统治者的言行,统一整个社会的思想,引导天下从上至下所有的人为善除恶。在他看来,“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
应当指出的是,这里所谓的“先王之政”有特定的含义。它不是指哪个国家前朝统治者实行的什么政策方针,而是指尧、舜、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实行的锄暴安良的仁政,这是整本《孟子》反复讲明的意思。
其次,行仁要“反求诸己”。我自以为对人不错,但人家却不跟我亲近,不要怪别人,要回过头来检查自己在仁爱方面还有哪些做得不够。我用心管理下属、百姓,但他们却不听话,不要责备他们,要回过头来检查自己的想法和做法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以礼待人,却得不到相应的报答,也不要埋怨对方,而要回过头来检查自己是否对人有不够恭敬之处。总之,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要首先从内心严格要求自己,永远自觉地追求自我完善。如第十章所说,人们不可自暴自弃,如此才能有所作为。
特别重要的是,在孟子那里,内与外不是分离的,更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内心所自觉追求的就是最高的准则仁与义,他说:“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本来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处所,就像自己的家;义不过是人生应当遵循的正道,就像出行要走的大道。儒家之道其实正是以人自身的本性和内在的精神要求作为依据的。因此所谓道,其实并非高不可攀、远不可及,它就在我们每个人自己身上,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求道也不难,就是顺着人类的本性而行,自觉地认同仁义。这样,孟子就避免了以一种超越人性和个体的冷冰冰的法则来束缚和残害自我和个性,这种理论无论是对于社会进步还是对于个体的完善和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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