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荆轲者,卫人也。》鉴赏
其先乃齐人,徙于卫,卫人谓之庆卿。而之燕,燕人谓之荆卿[1]。
荆卿好读书击剑,以术说卫元君[2],卫元君不用。其后秦伐卫,置东郡[3],徙卫元君之支属于野王[4]。
荆轲尝游过榆次[5],与盖聂论剑[6],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人或言复召荆卿。 盖聂曰:“曩者吾与论剑有不称者[7],吾目之;试往,是宜去,不敢留。”使使往之主人[8],荆卿则已驾而去榆次矣。使者还报,盖聂曰:“固去也[9],吾曩者目摄之[10]。”
荆轲游于邯郸[11],鲁勾践与荆轲博[12],争道[13],鲁勾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遂不复会。
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14]。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荆轲虽游于酒人乎[15],然其为人沉深好书;其所游诸侯,尽与其贤豪长者相结。其之燕,燕之处士田光先生亦善待之[16],知其非庸人也。
【段意】 记述荆轲到燕国之前的几件事,即说卫元君而不被用;与盖聂论剑,被盖聂瞪眼吓唬,因而离去;与鲁句践博,被叱,嘿然逃去。到燕国之后,与狗屠及高渐离游,结识贤豪长者,得田光赏识。写出荆轲性格深沉有志,并为故事的发展留下伏笔。
注释
[1]庆卿:庆为齐国大族,卫人以此漫称之。卿:古时对男子的美称。后改称“荆卿”,是因为荆轲从燕之南来燕,燕人把南来之人统称曰“荆人”。[2]卫元君:卫国的国君,魏王之婿。[3]东郡:秦郡名,郡治在濮阳,原是卫国都城。[4]野王:邑名。卫国原是魏之附庸,魏亡,卫亦被灭。[5]榆次:战国时赵邑,即今山西省榆次。 [6]论:讲论,也有比试的意思。 [7]曩(nang)者:昔者,此处即指刚才。不称:不合适、不合格。[8]主人:房东、店家。[9]去:离开。[10]目摄之:瞪眼吓唬他。摄,同“慑(she),吓唬。[11]邯郸:战国时赵国的都城,即今河北省邯郸市。[12]博:类似下棋的一种游戏。[13]道:棋盘上的格。[14]筑:似琴有弦,用竹敲击的一种乐器。[15]乎:此处非疑问语气词,只起提顿作用。[16]处士:隐居者,有才德而不肯居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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