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间兮。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兮。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
这是一首对猎人的赞美诗。诗中用粗犷愉快的调子,描写了两个猎人共同狩猎,互相赞叹,表现了猎人的友谊和欢快之情,歌唱出齐国打猎的风尚和猎人的壮健美好的劳动生活。也有人把《还》说成是讽刺荒淫的诗,“哀公好田猎,从禽兽而无厌。国人化之,遂成风俗。”但《还》诗并非如此,诗中描绘的绝不是国君或贵族的田猎。诗中既无“君、公”字样,也无君、公田猎时那种宏壮场面。诗中只是描写了两个单独行动的猎人,他们在峱山不期而遇,于是他们联合行动,猎获了两只三岁的雄狼。彼此礼让,又互相称赞一番·诗歌取材新颖,感情豪放,风格别致,语言朴实而率直。完全表现当时人民生活的自然美。从这首诗中可以看出“狩猎”是当时劳动人民的生活内容之一。这在其它诗中也有表现。如《魏风·伐檀》中有:“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貆县兮?”《齐风·卢令》一诗写的就是猎狗和猎人。诗中赞美猎人壮美德高,健美勇壮。这都说明狩猎是当时的风俗习尚。
这首诗在表现手法上有特色:描写手法有分有合,灵活多变,前后紧相照应。内容虽分三节,但又是完美的一体,重章叠句,互文见义。如对猎物的描写,在三节中用三个字“肩、牡、狼”便构成了“三岁雄狼”的完整形象。诗中句式新颖活泼,各节均以四、七、六、六言句式组成,错落有致,形象生动,有其独创风格·孙奕《履齐示儿编》云:“章句始于《诗》,对偶亦始于《诗》。”是有根据的。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指出:“猎固便捷,诗亦轻利,神乎技矣!”不算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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