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柯如何?匪斧不克。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伐柯,其则不远。
我觏之子,笾豆有践。
本诗篇幅不长,篇中运用了生动而微显突兀的比兴手法。猛一读去,似觉所使用的比喻不大相干,出人意外;静而思之,乃觉适在情理之中。它显露了作诗者灵动跌宕的艺术联想力。
全诗共二章,每章四句。由于诗中的比喻描写,致使对本篇的解释有不同看法。传统的解释是诗篇赞美周公。朱熹《诗集传》以为,首章乃“比平日欲见周公之难”,“末章则“比今日得见周公之易,深喜之之词也”。近人则每将诗篇中所使用的“取妻”、“匪媒”(“匪”,非也)诸词坐实,或认其为描写凭媒婚姻的情况,或以其为男子迎婚新妇时的唱诗等等。
这里有一关键处,即对篇中“我觏之子,笾豆有践”二句的解释。它在本篇中,起正面发抒作诗者直接感受的作用,而值得注意的是,《豳风》下面另一诗篇《九罭》中,出现了相同的两句:“我觏之子,哀衣绣裳”。它们语句构造相同,所描说的对象当亦相同,两者盖均指周公。朱熹虽以为诗篇赞美周公,却将此处“我觏之子”(“觏”,音构,遇见也)的“之子”释为“指其妻而言也”。此殆不然。作诗者在这两处应都是描述其面遇周公的感受。
诗篇的主要思想是颂美周公,躬践礼仪,足资模范。作诗者面对周公风仪,哀心钦服,起就近取则的感受。为了发挥心中感受,作诗者忽然联想平常似不相干的斧头,脑海中涌起了制斧——用斧——视斧的联想三部曲:为起了制斧,需要得到斧头的木柄,这就需要伐柯;为了伐柯,又需要运用正在手头的这柄斧头;看到手头的斧头,恍然想到方法就在手头,远乎哉,不远也(“其则不远”:“则”,意为法则);从而归结到:如果要学礼仪,今天得见的周公正是最好的模范。这样,作诗者的一连串思想活动,就回环曲折地表述出来了。
“笾”,音边,古代礼器,用竹制,祭祀宴会时用以盛果脯等。豆,也是古代礼器,用木制,亦有用铜或陶制者,祭祀宴会时用以盛果脯等。“笾豆有践”,是形容周公践礼躬行,仪范井然的风度。我国古代长期以来传述周公教礼的故事,与此篇所的风范是相一的致的。《豳风》来自周土,多周公遗闻,这些都可加强将本篇释为赞颂周公的理由。
作诗者在首章兴喻,末章显志。它在兴感伐柯“匪斧不克”时,诱发出另一个比喻:“取妻如何,匪媒不得”,连缀成文,两相并举,扩大了诗篇含蓄的意蕴。后人从此就把“为媒”称之为“伐柯”。人们之所以或将本诗解释为婚嫁之章,释“笾豆有践为新妇(“之子”)排列食具,则都是将首章的兴喻按文落实而产生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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