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感·黄景仁
仙佛茫茫两未成,只知独夜不平鸣。
风蓬飘尽悲歌气,泥絮沾来薄幸名。
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
莫因诗卷愁成谶,春鸟秋虫自作声。
近四十年来,文学史家们论及清代诗人黄仲则,都认为他的诗内容窄狭,只是透露了一点“士大夫的苦闷”,写写个人的穷愁而已。因此,黄仲则的诗长期来一直受到冷落。这样的评价是否公正呢?
诚如史书记载,黄仲则的一生确是极其凄苦的,四岁丧父,在成年前,祖父、祖母、兄长相继去世,家徒四壁。然而这位穷苦孩子却是个天才,九岁时就能做出“江头一夜雨,楼上五更寒”的诗句。十六岁,在三千人中取得童子诗第一名。可是就以他这样的才华,又当乾隆盛世,终其身还只是个秀才。他十九岁那年,初次参加江宁乡试,名落孙山,于是愤激地写下了上面这首《杂感》。这是他刚踏上人生征途时写下的孤愤诗,却是奠定了他一生诗作的基调,是他后来一系列孤愤诗的前奏。
诗一开始说:自己在这个苦难的人世,想去成仙成佛,以摆脱尘世烦恼,都没有成功,只好在漫漫长夜,独自发出愤愤不平的悲鸣。诗中“不平鸣”三字很值得注意。我们知道,所谓“乾隆盛世”,文字狱很可怕,一般士人噤若寒蝉,而黄仲则身上却有一种抗争的“野性”。这种抗争,当然是从个人仕途遭遇引起的,他“六赴乡试,概报罢。”只好长期游幕,依人为生,心中自有一股对社会的不平之气。他慨叹:“长铗依人游未已,短衣射虎气难平”,后来越来越激愤,他要像弥衡、嵇康那样骂人了。他在《钱百泉杂感》中这样写道:“臣本高阳旧酒徒,未曾酣醉起乌乌。弥生漫骂奚生傲,此辈于今未可无!”他甚至在看《林冲夜奔》这出戏时,也因愤懑不平,起而作《金缕曲》曰:“不到伤心无泪洒,洒平皋那肯因妻子?惹我发,冲冠起!”这种对社会的“不平”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
当然,长期游幕的生活,使诗人唱出了更多的凄悲的调子,如《杂感》颔联所写:“风蓬飘尽悲歌气,泥絮沾来薄幸名。”这两句诗概括了诗人一生飘零痛苦的身世和他那与世落落寡合的个性。对于黄仲则,现实是严峻的,时代是冷酷的,命运是不公正的。诗人像风中蓬草,到处飘零,慷慨悲歌之气消磨殆尽。他有一种深深的寂寞感和伤感情绪:“病马依人同失路,寒蝉似我只吞声。”“怕听歌板听禅板,厌看春灯看佛灯。”诗人的生命简直是忧愁之网织成的。然而,即使如此,他在这“侏儒太饱臣饿死”的世道里,依然一副铮铮傲骨。据说他居朱竹君幕时,与同事议论偶不合,买舟竟行,翌日追之,已不及矣。其标格清峻如此。“泥絮沾来薄幸名”,正是他感到自己不可一世的诗名,只不过如同坠落在泥淖里的柳絮,难以飞举,而自己与世的落落寡合,被一些权贵们认为高傲的不识抬举和不近人情的“薄幸”之人!
实际上他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胸有不平之气,他打心底里就厌恶当时整个腐败的官场和儒林。所以《杂感》颈联这样写道:“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他清醒地认识到:他面对的“乾隆盛世”,实际上是一个是非不分、人情险恶、倒行逆施的世道。“穷途日暮皆倒行”,“悲来举目皆行尸”。他曾在“何事不可为”的诗中,揭露了那批不惜认人作父,攀龙附凤的官迷。他还写了一首《圈虎行》,表面上写杂技,实际上也是讽刺嘲弄那些朝中文武大臣——他们得了“骨头”,丢了“骨气”,貌似“老虎”,实系“斑奴”。当今显官,名儒十之有九都是这类货色,诗人对他们自然要投之以“白眼”了!
而作为一个有操持的才志之士,在如此结党营私,尔虞我诈以追逐权势和财富的风气面前,只能“雨云翻覆随流辈,裘马轻肥让市儿”了。诗人“奋飞常恨身无翼”,慨叹这个世界不是属于我们这类书生的,“识字多真累,为儒例合轻”,在世人眼里,书生只是“百无一用”的大傻瓜!显然,“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是反语,是牢骚,是愤世疾俗的“不平鸣”!
真的“百无一用”吗?否,我有笔如刀,黄仲则说:“此身卑贱无一能,矫吭但欲为新声”。他要用自己的“新声”去抗争:“避人偷作文弹鼠,厌俗频将剑逐蝇,莫话单寒向行路,季裘虽敝尚能胜。”《杂感》尾联更向世人公开宣称:“莫因诗卷愁成谶,春鸟秋虫自作声。”此句下有“自注”云:“或戒以吟苦非福,谢之而已。”古人有“诗谶”之说,如果写诗作不吉利之语,往往在作者身上得到应验。因此有人劝他不要多作“幽苦语”。黄仲则表示不相信这种迷信,他的诗要像春天的鸟鸣,秋天的虫吟那样,发出的都是天籁之音。“莫因诗卷愁成谶”的“谶”字,实际上是“文字狱”的一种巧妙暗示。人们劝他谨防文字贾祸,而黄仲则表示不作迎合“盛世”的莺歌燕语,他,“只知独夜不平鸣”!
包世臣在《齐民四术》中说黄仲则“生性豪宕”,“慨然有用世之志,而见时流龌龊、猥琐,辄使酒恣声色,讥笑讪侮,一发于诗。”包世臣是很有见解的。时人及后来一些评论家往往只注意到黄诗“好作幽苦语”,而视为唐代孟郊之类的“寒虫”,他们实际上是忽视了黄诗“豪宕”和“讥笑讪侮”的一面。还是诗人张维屏看到了这一点,他说:“黄生抑塞多苦语,要是饥凤非寒虫。”正由于他是诗人中的“饥凤”,才能“声称噪一时,乾隆六十年间,说诗者推为第一。”这位“饥凤”“自作声”的精神在当时极其难能可贵的。郁达夫早在三十年代就看到了这一点,他在《关于黄仲则》一文中说:“他(黄仲则)的诗格,在社会繁荣的乾隆一代之中,实在是特殊得很的,我们但须看看他的许多同时代人的集子,就能明白。他们的才能非不大,学非不博,然而和平敦厚,个个总免不了十足的头巾气味。要想在乾嘉两代的诗人之中,求一些语语沉痛,字字辛酸的真正具有诗人气质的诗,自然非黄仲则莫属了。”这话说得极其深刻中肯,遗憾的是近若干年来,我们的文学史家们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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