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文学指那些描写故乡农村的人事,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怀乡情调的作品。
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批乡土文学作品诞生于二十年代中期。那时,一批入世未深的知识青年,大都为生活所迫,离开故乡,流落异地,在北京求学或就业。他们从农村来到城市,在城乡对比中产生了强烈的感受,越发觉得山乡的沉滞、闭塞和落后,于是他们以游子怀乡的心理,娓娓动听地叙述着自己童年和少年时代的乡土生活,描写家乡的衰败、农村的萧条和人间的惨剧、伤感、愤懑,流露着难以抑制的欢悲苦忧的的情感,同时也寄托了他们对故乡前途的希望。这批青年作者主要的是:王鲁彦、许钦文、蹇先艾等。
王鲁彦(1901—1944)浙江宁波人,由于家境贫困,在“五四”运动的感召下到了北京,在北京大学作勤杂工并旁听鲁迅的课,后在新文学运动的影响下开始文学创作活动。他短短的一生中出版的小说有:短篇小说集《柚子》、《黄金》、《童年的悲哀》、《小小的心》、《屋顶下》、《雀鼠集》、《河边》、《伤兵的旅馆》、《我们的喇叭》等,中篇小说《乡下》,长篇小说《野火》(后改名为《愤怒的乡村》)。他早期的创作以故乡(浙江宁波)的农村为背景;三十年代到了福建,又写了以福建农村生活为主的短篇;三十年代中期又回到故乡,完成了他反映农民由个人反抗走向集体反抗的长篇《野火》。他的小说充满了浓郁的乡土气息,是一幅幅浙江农村苦难悲戚的风情画。
许钦文(1897— )浙江绍兴人,因家境衰落,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后曾任小学教员,“五四”运动激发他到了北京,在一家杂志社作抄写、校对、发行工作,同时在北大旁听鲁迅的课,在鲁迅的教育和帮助下,一九二二年开始小说创作,一九二五年编成《故乡》集出版。他的小说主要以浙东农村为舞台,写了农民的疾苦和青年知识分子反封建的斗争;以后着重转向揭露国民党统治的黑暗和腐败。他从农村取材的小说,均再现了农村的习俗,“能活泼的写出民间生活来。”
蹇先艾(1906— )贵州遵义人,一九二二年在北京师范大学附中读书时,因受“五四”新文学运动和鲁迅作品的影响,便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一九二五年开始了小说创作,他的处女作《水葬》描写贵州山区将活人投河的落后习俗,浓郁的乡土味被鲁迅称为“展示了‘老远的贵州’的乡间习俗的冷酷,和出于这冷酷中母性之爱的伟大”。他先后以贵州山区生活为题材,写了《朝雾》、《还乡集》、《踌躇集》等,他的作品形式短小,文字“简朴”、“很少文饰,也足够写出他心里的哀愁。”(鲁迅:《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言》)
可以看出,乡土文学作家都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启迪下,在鲁迅的培养扶植下成长起来的青年作家,是正在觉醒和已经觉醒的年轻的一代。他们对乡土的描绘,展示中国农村的古老,而且还要揭示农民的不幸。虽然,他们描绘的是不同的乡土,但在艺术上却有共同的特色:
第一,坚持“为人生”的现实主义创作态度。他们遵照鲁迅写小说“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的教诲,在“为人生”的现实主义道路上坚实地迈着脚步。鲁彦曾说:“我常常觉得创作是件难事,要写得好必须有相当的艺术修养,而实际生活的深入尤为重要。”(《屋顶下·自序》)他们就是这样从生活沃土中采集题材,提炼主题,再现了一幅幅乡土生活的面影。他们不仅表现了农家的辛苦和物质生活的贫困,而且以严峻的眼光剖析社会,揭示出农民遭受的沉重的阶级压迫及其精神的痛苦。如鲁彦的《野火》,描写了以农村青年华生为代表的被压迫的农民,不堪忍受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残暴统治,发动了一次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表现了旧中国农村中两个敌对阶级之间大规模的正面冲突和较量,肯定了农民有组织反抗的斗争手段。作品通过一贯主张忍让苟活的葛生最后起而戟指骂天的描写,显示了农民阶级整体的觉醒。至于其他几位作家,都是以他们的笔触深入到社会的底层,揭示出一幕幕山乡劳动群众的惨剧。
第二,选取富有乡土气息的题材,反映山乡群众的苦难和挣扎。他们或写出农村的萧条破败,或写农民的含辛茹苦,或写乡间的人情世态,或写农村青年的悲欢,农民的苦难和挣扎是作品的主要内容,浓郁的乡土味是作品的特征。比如,王鲁彦在浙东的农村帷幕里,导演出一幕幕小人物的悲喜剧。他的《一个危险的人物》写了这样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一个在城里读了几年书的比较激进的青年子平回乡后,处处不能为乡亲们所理解,他的言行穿戴统统被斥为“不堪入目”,最终被叔父告为共产党而被杀。这个悲惨的故事更为悲惨的是,“几天之后,林家塘的人的兴奋渐渐消失,又安心而且平静的做他们自己的事情”了,没有人再记起“曾有一个青年凄凄的倒在那里滚着鲜红的血。”根深蒂固的农村的落后扼杀了一线微弱的光明。许钦文难以忘怀浙东家中父母姊妹的温馨,不时飘起洋溢着家庭温暖而又逝去了的父亲的花园;蹇先艾身在北京的灰沙中,忆起的却是贵州的“朝雾”和山道,童年的忆念一次次撩拨着人们一颗思乡的心。
当然,同是乡土文学,由于作家的认识水平和艺术修养不同,表现出来的思想和艺术也是不尽相同的。如蹇先艾的《水莽》同乡土文学的另一名作家台静农的《红灯》题材相近,都描写农村青年为生活所迫铤而走险后惨遭杀害,年迈的寡母怀念不已的悲愤心情。蹇先艾重在刻划农村青年骆毛的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而台静农则对农村青年得银的性格刻划不多,侧重于写一个失去儿子后的老母的心。她在儿子死后,为了使其灵魂得到超度,想方设法凑钱烧纸钱——扎红灯。当红灯放到河里漂走后,“她昏花的眼中看见了得银的得了超渡,穿了大褂,很美丽的,被红灯引着,慢慢地随着红灯远了!”这样,农民的苦难、“母性之爱的伟大”,比《水葬》更为真切、强烈!
第三,采用白描手法,描绘一幅幅富有乡土味的风情画。鲁彦早期的作品侧重于描写故乡的婚嫁、宴请、造屋等多种民间习俗。《菊英的出嫁》中排场讲究的婚礼原来是一场“冥婚”!即菊英的未婚夫已死,但菊英的母亲还多方操心,操办婚礼,送女儿去同死人完婚!从这幅落后愚昧的风情画中,人们不难看出原始的信仰和传统的观念是怎样地支配着农村的生活,中国古老的社会是如何落后于时代的步伐!
许钦文的作品更是绍兴农村的素描,他说:“创作要写熟悉的事情,我的所爱在故乡,我的所恨也在故乡,笔下抒情,自然容易接触到故乡的事情上去。”(《卖文六十年志感》)他的《石岩》就是浙东农村采石匠的血泪记录。石匠们采石,常年累月,不是饥饿而死,就是咯血而亡。有时石层裂缝,石匠们被压在巨石下面,亲人们悲痛得在地上打滚,最后只能眼睁睁地看见亲人饿死。在这里,作者通过采石工悲惨命运的描写,不仅画出了一幅悲惨的风俗画,而且暗示人们:压死人的不是石头,而是罪恶的社会制度。
除了社会风情而外,他们还常常描绘出一幅幅富有地方色彩的自然风貌。请看蹇先艾《在贵州道上》对于贵州山区的描写:
尤其踏入贵州的境界,触目都是奇异的高岸,往往三个山峰相并,仿佛笔架;三峰之间有两条深沟,只能听见水在沟内活活地流,却望不到水的影子。中间是一条一两尺宽的小路,恰容得一乘轿子通过。有的山路曲折过于繁复了,远远便听见大队驮马的过山铃在深谷中响动,始终不知道他们究竟在何处……
粗线条的勾勒,画出了贵州山道的崎岖险峻。
第四,质朴通俗的语言风格。乡土文学家们一般都喜欢采用故乡的群众的语言来叙述故事,刻划人物。鲁彦和许钦文的浙东话,蹇先艾的贵州土话,在作品里俯拾皆是。这些通俗的、质朴语言的运用,给作品添了乡音,增了乡情,平添一种悠思深长的韵味。
乡土文学在许多作家争着写恋爱的悲欢、都会的明暗的时候崛起,作家将视线从知识分子转移到广大农民的生死问题上,不仅使文学表现现实生活的范围拓宽了,而且从新的广度与深度上揭示了反封建的主题,推进了文学与群众相结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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