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曲谱、戏曲论著。又名《北雅》。明朱权撰。朱权(1378—1448),早年自号大明奇士,晚年别署臞仙、涵虚子、丹丘先生等。明太祖朱元璋第十六子。洪武二十四年(1391)封于大宁(今属内蒙古),永乐元年(1403)改封于南昌。卒后谥献王,世称宁献王。明永乐前后,王室倾轧,朱权日与文学之士相往还,以著述自娱,寄情于戏曲、游娱等以求保全。他广泛涉猎于诸子百家、诗文史籍乃至卜筮修炼等各种书籍,著述颇丰。曾作杂剧十二种,现仅存二种。朱权的戏曲研究著作有《太和正音谱》、《务头集韵》和《琼林雅韵》,后两种今不传。朱权曾自言:“余因清宴之余,采摭当代群英词章,及元之老儒所作,依声定调,目之曰《太和正音谱》;审音定律,辑为一卷,目之曰《琼林雅韵》;搜猎群语,辑为四卷,目之曰《务头集韵》。”(《太和正音谱序》)
《太和正音谱》成书于洪武三十一年(1398)。全书内容大致可分为两大部分:北曲曲谱,古代戏曲(包括散曲)的理论和史料。“曲谱”部分依据北曲十二宫调的分类,列举每一宫调中每一曲牌的句格谱式,详细注明四声平仄,标清正字衬字,而每支曲牌均选录元人或明初杂剧、散曲作品为曲例。凡收曲牌三百三十五支,为现存最早的北曲曲谱,对北曲创作在曲律上提供了规范,后世曲谱如明范文若《博山堂北曲谱》、清李玉《北词广正谱》和王奕清等编的《钦定曲谱》等均曾取材于此。
《太和正音谱》中的戏曲理论部分,分“乐府体式”、“古今群英乐府格势”、“杂剧十二科”、“群英所编杂剧”、“善歌之士”、“音律宫调”和“词林须知”七个方面。其中“群英所编杂剧”和“善歌之士”等属史料性质,前者收录元杂剧作家作品篇目五百三十五种,明初杂剧篇目三十三种,古今无名氏作品篇目一百一十种以及所谓的“娼夫”之作十一种,总计六百八十九种,这个数目已对《录鬼簿》有所增补,为明初记载杂剧篇目最详备的总目。后者收录“知音善歌者”三十六人,分别注明其籍贯,并对其中一部分歌者的演唱艺术作了评述。《太和正音谱》对戏曲(包括散曲)的风格和流派进行品评,提出了著名的“杂剧十二科”和“乐府体式十五家”。“十二科”为:“神仙道化”、“隐居乐道”、“披袍秉笏”、“忠臣烈士”、“孝义廉节”、“叱奸骂谗”、“逐臣孤子”、“䥽刀赶棒”、“风花雪月”、“悲欢离合”、“烟花粉黛”和“神头鬼面”。对元代杂剧进行了分类研究,其分类主要依据作品的内容,这在中国戏曲批评史上尚属首创,为后世剧评者广泛征引。但这种分类也并不是一种非常科学的研究,其中重复交叉者颇多,也反映了朱权的个人趣好和某种偏见。“十五家”则是以语言风格的不同为划分准绳,对杂剧(包括散曲)所作的分类,分成“丹丘体、宗匠体、黄冠体、承安体”等十五种体式,可视为对杂剧(包括散曲)的风格流派的辨析和分类。朱权对于戏曲作品的风格流派的分析还表现在以形象的语言评判杂剧作家的艺术风格,在“古今群英乐府格势”一节中,朱权品评了九十多位杂剧作家的风格,并将马致远置于首位,这在戏曲批评史上有其深远的影响。《太和正音谱》还对戏曲声乐提出了许多观点,在“善歌之士”、“音律宫调”和“词林须知”三节中作了阐发。朱权的戏曲声乐论大多沿袭周德清《中原音韵》、燕南芝庵《唱论》之成说,但也阐述了一些他个人的见解,如主张戏曲演唱应“自然”、“融神”、“合人之性情”,反对“做作”、“轻薄”、“乱人耳目”,这些均颇有见地。而在对于古今善歌者的具体评述中更表现出了他对声乐的重视和审美评价。朱权还对元代剧本在戏剧表演活动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从理论上予以肯定,这也是符合戏剧艺术活动实际的,元代剧本创作的高度发展正是元杂剧走上艺术峰巅的一个重要因素。作为一位皇室成员,朱权的戏曲理论中也不免带有较为浓重的戏曲功利性,他在《太和正音谱》序文中宣称,“礼乐之盛,声教之美,薄海内外,莫不咸被仁风于帝泽也”,四方上下“讴歌鼓舞,皆乐我皇明之治”,认为“礼乐之和”、“人心之和”皆为“太平盛世”的表现。这些观点显然是狭隘的封建功利主义的戏曲功利观,是不足取的。
原刻本已佚,比较通行的有影写洪武间刻本、《啸余谱》本、《重校说郛》本、《古今图书集成》本、《新曲苑》本和《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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