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两汉·秦始皇焚诗书
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设宴。在宴席上,博士淳于越向秦始皇提出要效法古代,分封子弟功臣。丞相李斯对师古之论大加抨击,认为三代之事不足法。接着李斯又将社会的不稳定归咎于儒生,建议始皇下诏焚书,以消除祸乱的根源。始皇对李斯的奏议大为欣赏,于是下诏焚书。《史记·秦始皇本纪》载李斯曰:“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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