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酒狂刘伶
刘伶字伯伦,沛国(今安徽宿县)人,“竹林七贤”之一。嗜酒如命,不听妻子劝告,终日饮酒不辍。《世说新语·任诞》:“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命。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颓然已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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