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欧阳修倡文字简略
有一次,欧阳修看见一奔马把一条狗撞死,即与人用文字表述此事,一人记述时用了十余字,欧阳修认为过繁,仅用六字就把事情交代清楚。《说郛》卷十四《幕府燕闲录》:“欧阳文忠在翰林日,常与同院出游。有奔马毙犬于前,文忠顾曰:‘试书其事。’同院曰:‘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文忠曰:‘使子修史,万卷未已也。’曰:‘内翰以为何如?’文忠曰:‘逸马杀犬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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