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明清·阳谷县民因演《水浒》纷争
兖州阳谷县西北有冢,俗呼“西门冢”,有大族潘、吴二氏,自言分别是西门庆嫡室吴氏、妾潘氏之族,二族曾因演出明许自昌所作《水浒记》而发生纠纷。王士禛《香祖笔记》卷十二:“一日社会,登台演剧。吴之族使演《水浒记》,潘族谓辱其姑,聚众大哄,互控于县令。令大笑,各扑一二人,荷校通衢,朱批曰:‘无耻犯人某某示众。’然二氏终不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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