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李后主命宫女缠足起舞
李煜曾作一个六尺高的金莲,命宫女窅娘以绸缠脚,在莲上跳舞。据说封建社会妇女缠足即自此始。陶宗仪《辍耕录》卷十:“李后主宫嫔窅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以此知扎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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