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明清·公安派
明万历(1573—1620)年间文学流派。因其代表人物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为公安(今属湖北)人而得名。他们大张“反复古”的旗帜,提出与复古派针锋相对的主张,认为“世道既变,文亦因之”,反对依傍古人。在创作上反对模拟雕琢,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应表现作者的个性。推尊白居易、苏轼的诗文传统,重视戏曲、小说等俗文学的地位与作用,在当时很有影响。公安派的成就主要在散文,开拓了小品文的领域,丰富了表现方式。但存在题材狭窄、多表现闲情逸致之病。《明史·袁宏道传》:“先是王李之学盛行,袁氏兄弟独心非之。宗道在馆中与同馆黄辉力排其说,于唐好白乐天,于宋好苏轼,名其斋曰‘白苏’。至宏道,益矫以清新轻俊,学者多舍王李而从之,目为‘公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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