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明清·胡长孺力阻贪污
胡长孺(1240—1314),字汲仲,婺州永康(今浙江永康)人。一年大灾,宣慰同知脱欢察行救灾事,以募集的一百五十万钱救济灾民,事后,他把剩余的二十五万钱交长孺,叮嘱他收藏。长孺知其有私吞意,趁他离开之际,即把钱散发于民,脱欢察虽怒而无可奈何。《元史》卷一百九十:“大德丁未,浙东大祲,戊申,复无麦,民相枕死。宣慰同知脱欢察议行赈荒之令,敛富人钱一百五十万给之,至县,以余钱二十五万嘱长孺藏去,乃行旁州。长孺察其有干没意,悉散于民。阅月再至,索其钱,长孺抱成案进曰:‘钱在是矣。’脱欢察怒曰:‘汝胆如山耶?何所受命而敢无忌若此!’长孺曰:‘民一日不食,当有死者,诚不及以闻,然宫书具在,可征也。’脱欢察虽怒不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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