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两汉·张衡惩猾
永和初年(136),张衡出任河间相。河间王非常骄奢淫靡,不守法度,国内又多豪强之族。张衡到任后,明察秋毫,惩治奸猾,因此威名远扬,不法之徒无不闻声而逃,境内得以大治。《后汉书·张衡列传》曰;“永和初,出为河间相。时国王骄奢,不遵典宪;又多豪右,共为不轨。衡下车,治威严,整法度,阴知奸党名姓,一时收禽,上下肃然,称为政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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