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史浩为忠臣辨冤
隆兴元年(1163),史浩拜为尚书右仆射,他一就职,就为被奸臣陷害的赵鼎、李光、岳飞辨冤,认为应该恢复他们的官爵,照顾他们的子孙,孝宗准奏。《宋史·史浩传》:“隆兴元年,拜尚书右仆射,首言赵鼎、李光之无罪,岳飞之久冤,宜复其官爵,禄其子孙。悉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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