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文学的内容
宋代戏剧,在我国戏剧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
我国的戏剧,其渊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的巫觋祭祀仪式。《尚书·商书·伊训第四》曰:“不敢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可见巫以歌舞降神、娱神。由于当时巫风太盛,故伊尹以之为戒。《楚辞·九歌》原是楚国民间流传已久的祭神乐歌,经屈原加工改写而成。细究其辞,知祭祀时有扮演东皇太一、云中君、湘君、湘夫人等神灵的主巫,也有迎神、颂神的群巫;有主巫的独唱、独舞,群巫的合唱、群舞,并有弦索、箫管、钟鼓等乐器的伴奏。王国维说:“或偃蹇以象神,或婆娑以乐神,盖后世戏剧之萌芽,已有存焉者矣。”①至于娱人之戏,据说夏桀时已有,但系后人所记,且语焉不详②。《史记·滑稽列传》所载楚之乐人优孟着孙叔敖衣冠,仿孙叔敖谈吐以说庄王之事,已寓戏剧表演模仿之要素。俳优以调谑为戏,其中多喜剧因素。汉代盛行的角抵百戏,晋以后直至唐代相继出现的“代面”、“拨头”、“踏摇娘”等歌舞戏和诙谐调笑的参军戏,更是为宋代戏剧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宋代建国,结束了残唐五代割据、纷争的局面,全国统一,中央集权。随着经济的恢复,城市工商业的发达,市民阶层亦获迅猛增长。唐代都市中的坊、市管理制度和不准夜行、夜市的禁令,北宋时也得以逐渐废止。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一书,专门记述北宋时都城汴京之盛,其《序》曰:“太平日久,人物繁阜,垂髫之童,但习鼓舞,班白之老,不识干戈,时节相次,各有观赏……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衢,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花光满路,何限春游,箫鼓喧空,几家夜宴。伎巧则惊人耳目,侈奢则长人精神。”当时汴京的商业活动,夜以继日,耍闹场所,通宵不绝。诸般伎艺除在寺庙和露天空地作场外,相继出现的许多“瓦肆勾栏”,成为人们游乐的集中地和诸般艺人献技卖艺的场所。当时汴京仅东角楼街巷就有数家瓦肆,其中大小勾栏五十余座,大者可容数千人。宋室南迁,大批北方士民随之南下,南方都市人口骤增。而南宋君臣不思恢复,却沉酣于湖山歌舞之中。行在临安城池园苑之富,歌馆楼台之盛较汴京时尤胜。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序》云:“自高宗皇帝驻跸于杭,而杭山水明秀,民物康阜,视京师其过十倍矣……太平日久,前后经营至矣,辐辏集矣,其与中兴时又过十数倍也。”
城市居民激增、瓦肆勾栏林立、市井艺人人宫供奉①,为戏剧的演出提供了广大的观众、演出的场地以及与多种伎艺交流的便利,这些都为宋代戏剧的繁盛、提高与成熟创造了条件。
宋代戏剧的主要类别为宋杂剧和南曲戏文。
注释
① 《王国维戏曲论文集·宋元戏曲考》,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年版。② 宋高承《事物纪原·俳优》引《列女传》语云:“夏桀既弃礼义,求倡优侏儒而为奇伟之戏。”① 据《宋史·乐志》载,南宋绍兴三十一年诏罢教坊后,宫中用乐,“但呼市人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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