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文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
20世纪的魏晋南北朝文学研究已经成为历史。纵观百年历程,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仍然还有许多有关这门学科建设方面的基本理论问题有待进一步思考。就其最基本的一点而言,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如何划定这门学科的研究范围?表面上看,这些似乎都不成问题。因为魏晋南北朝文学,当然是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但是,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却有这样或那样的困难。“魏”这个概念,至少要从曹操封魏公时算起,甚至从曹丕代汉算起。这样,“建安七子”大多数只能归到汉去。孔融不用说,他建安十三年被杀。就是建安七子其他六人,均死于汉献帝建安年间,他们的作品大都作于魏国建立之前。如果严格按照“魏”的概念,这些诗人及其作品当然应当归入汉代。然而事实并不如此。我们现在的习惯,还是把“建安七子”其他六人中绝大多数归于魏代。再譬如乐府诗,我们谈及“汉乐府”,不能排除“相和歌辞”,而“相和歌辞”中绝大多数和曹氏祖孙三代有关。《乐府诗集》中的“相和歌辞”大多归入“平调”、“清调”等“清商三调”中,说明经过魏代乐府加工。甚至有些“相和歌辞”中题署曹操等人的作品,是否完全出自他们的创作,都还是问题,因为有许多诗歌很明显都是在民歌基础上略事加工而成的,最后却归入他们的名下。魏明帝曹叡的诗,有的即是曹操、曹丕的作品片段,由他拼凑为新曲,就算是他的作品了。即以《塘上行》为例,此诗有人说甄后作,有人说是曹丕作,但《宋书·乐志》归为曹操诗。现在我们所见史料,《宋书·乐志》最早,总会有根据。问题是,曹操的乐府诗就完全是自己创作的吗?很可能也是从前代继承下来的。因此,研究汉魏乐府诗歌,要截然把汉代和魏代分开,并不容易。余嘉锡在《世说新语笺疏》中根据大量资料,推溯魏晋士人的风气,认为多数源于东汉。正因为如此,20世纪初叶的刘师培将这段文学称为中古文学,虽然以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主,但是不受王朝断代的限制。这种提法,确有其道理。就古典诗歌发展而言,“律诗”历来称为“近体”,它成就于唐代,律赋也出现于唐代,韩柳古文运动还是起于唐代,所以,刘师培把唐代以前称为“中古”,至少在文学史研究领域来说,较为适用。如果再从变文、唐传奇等文体看,把唐代和南北朝作为两个时期的分界线似乎也是合适的。
当然,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许多学者会质疑:分期的标准是什么?是根据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来划分,还是根据文学发展的不同段落来划分?如果是以历史的发展标准来划分,是根据社会形态,还是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或者是制度的变异?这些问题,迄今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论证。如果根据文学发展的不同段落来划分,是根据文学发展的成熟程度,还是根据文学的文体变化,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 还有分期的时间断限问题,中古文学的上限和下限在哪里?这个问题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中国的学者或上溯东汉,下至隋代,而日本学者研究这一段的文学批评,还包括了唐代。何者为是?从事明代文学研究的学者,通常把明代视为从中古到近代的转折,那么他当然是把宋元都包括在中古文学之内。就是说,这不仅仅是中古文学的命名问题,也不仅仅是这段文学史的问题,而是涉及整个文学发展史的问题。如果我们把这一段叫做“中古文学史”,那么,汉代以前的文学史就应叫做“上古文学史”。那么,“中古”以后有没有“近古”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如果有,是从隋代到清代?还是从元代到鸦片战争?如果文学史研究仅仅限于中古文学史,没有上古,也没近古,问题也许就比较简单了。事实却完全不是这样。研究中国文学史不能不从全盘考虑问题。如果没有统一的体例,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有统一的认知,文学史的研究就容易出现概念的混乱。从目前研究进展情况看,这个问题见仁见智,归于一统,显然不现实。但是,应当鼓励学者对这些学科建设方面的基本问题再作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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