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赋文论·律诗
近体诗或今体诗的一种。因格律严密而得名。起源于南朝齐代永明年间沈约等人所倡导的永明体或称新体诗。在初唐沈佺期、宋之问时基本定型,成熟于盛唐。基本特点是:每首限定八句,五言律诗(简称五律)四十字,七言律诗(简称七律)五十六字;押平声韵,隔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并且要求一韵到底,不能换韵;每句的平仄都有严格的规定,相邻两句的平仄互相制约(谓之粘、对);每篇中间两联(指第三、第四句和第五、第六句)必须对仗,首尾两联不受这条规律的约束,可对可不对。超过四韵八句的律诗称为长律或排律。排律除首尾两联外,中间不管有多少联,都必须对仗,严格遵守律诗的规则。杜甫是排律的首创者,成就最高。其《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是排律的代表作。一般说来,以五言排律较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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