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赋文论·艺概
作者清末刘熙载。字伯简,号融斋,晚号寤崖子。江苏兴化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进士,官至广东提学使。晚年辞官。主讲上海龙门书院十四年。精通经学、声韵、算术,旁及诗文词曲和书法。《艺概》据其自序,是晚年选定的历年讨论文艺的文章汇集。成书于同治十二年(1873),约九万三千字。分《文概》、《诗概》、《赋概》、《词曲概》、《书概》、《经文概》六部分。在《自序》中说明这本书的命名原因和批评方法是“举此以概乎彼,举少以概乎多”,力求举一反三,抓住重点,概括其余。作者以史学家的气度和眼光,把作家作品放在文学发展史中去揭示其基本风貌和相互关系,常常能见人所未见,得出一些深刻而独到的结论。如重视作者的人格和作品的关系,认为“诗品出于人品”,“有混茫之人,而后有混茫之诗”。论词推尊苏、辛,又将温庭筠等历代词家视为词坛正宗之人视为变调,视苏、辛为返于正途者等等。书中内容涉及了文学创作和文艺理论中诸多重要的理论问题,且常有卓越的见解。作者以深厚的学识修养,客观的态度,较全面、精炼地把握了中国文学两千余年的发展状况,所以深为文学史家和古文论家所重视。有人民文学出版社杜维沫校点本和上海古籍出版社王国安校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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