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历法·节气制度
商时人们对节气已经有了简单的认识,建立了一种很简单的节气制度,《尚书·尧典》中对此有所记载。最早出现的节气大概是二分二至,夏至时,太阳离天顶最近,白天时间最长,正午日影最短;冬至时,太阳离天顶最远,白天时间最短,正午日影最长;春分、秋分则是白天、黑夜时间相等。在周末与春秋时代,人们用“土圭”进行定量测量,“土圭”是一种很简单的仪器。春分被古人称作日中,夏至叫日永,秋分称为宵中,冬至则叫日短,人们并用黄昏中星的形式指示了这四个节气中太阳所在的位置。其实,节气概念的本质是把太阳周年视运动均匀地分成若干等份,每个节气则标志着太阳在一周年运动中的一个固定位置。到春秋时期,随着人们对季节认识的深化,又出现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个新的节气,用它们标志四个季节的开始,在古六历中有的即以立春为岁首了。四立与二分二至相配合形成了所谓的八节制度,这在《国语》及《左传》中可找到依据。先秦时代,各个诸侯国的历法不统一,各地使用的节气也不一致。现在通行的二十四节气制度(见“二十四节气”条目)大概是在八节的基础上,综合各地流行的节气及物候制度而建立起来的,二十四节气是节气制度的最完美体现。节气制度建立以后,各种生物、气候现象都可以用节气作标准,它们的发生、活动等等便都有了相对的固定。
在节气制度中,除了二十四节气以外,还有所谓的杂节气,即所谓的“九九”“三伏”“出梅、人梅”等等。三伏:意为藏伏,包括初伏、中伏、末伏”,具体日期按照“干支纪日”来确定,取决于从夏至到立秋之间的“庚数”;从夏至起,第三个庚日为初伏,第四个庚日为中伏,立秋起第一个庚日为末伏。三伏天是一年中最热的季节,谚语所说的“小暑不算热,大暑三伏天”即说明了这一特征。“九九”:是指从冬至开始,每九天为一九,九个九共计81天,之后春天便到了。在黄河流域,三九、四九是一年中最冷的日子,“九九”一般是我国北方沿用的杂节。入梅、出梅:每年的六、七月,在我国江淮一带,都会出现阴雨连绵的天气,此时恰值梅子成熟的季节,人们一般称这时的雨为“梅雨”(或黄梅雨)。“入梅”指梅雨季节开始的那一天,“出梅”是指梅雨结束的那一天,入梅与出梅之间的日期称为“梅季”,这时空气潮湿,物品容易腐烂。入梅、出梅的具体时间以往各地都不相同,现在以日历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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