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教育·书院
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出现的一种教育机构。其名始于唐代。唐玄宗开元六年(718)设丽正修书院,后改名集贤殿书院,原为修书、校书、藏书之所。当时私人隐居读书或聚徒讲学之地亦有称书院或精舍的。如四川张九宗书院,湖南李宽中秀才书院;江西梧桐、皇寮、义门书院;福建松州、鳌峰书院等。唐政府在书院置学士,掌管校刊经籍、经籍遗书、辨明典章,以备顾问应付。唐末五代战乱,官学衰败,学者避居山林,择胜地营建书院之风渐起。唐贞元中,李渤隐居读书于庐山白鹿洞,南唐时就其遗址建学馆,以授生徒,号庐山国学,宋初改称白鹿洞书院,为藏书与讲学之所,书院遂成教育组织。宋初得到官府奖励,书院大盛,著名的有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以及河南登封的嵩阳书院,江苏江宁的茅山书院。南宋随理学的发展,书院渐渐成为学派活动的基地,如张栻在岳麓,朱熹在白鹿,吕祖谦在丽正,陆九渊在象山,遂有“南宋四大书院”之称。书院院址多选山林名胜之地,主持人称“洞主”或“山长”,多为一方著名学者,建置有民办、官办、民办官助等多种形式。教学上富有特色,主要表现为:教育、教学与学术研究相结合,既是教育机关,又是学术研究机构;教学注重讲明义理、躬行实践;允许不同学派互相讲学,学者亦可往来问学。并建立“讲会”制度,作为学术交流的重要形式;教学方法采取个人自学、集众讲解和质疑问难相结合,尤重读书指导;师生以道相交,关系融洽、感情深厚。元朝因官府提倡,各地兴复新建的书院增至二百余所,多集中于江南。虽仍以民办自由讲学为主,然因山长多为官府委派,授官给禄,生徒亦给银米,教学以程朱理学为准,控制甚严,几与官学相同。
古代书院
明初兴官学,书院沉寂百余年,成化年间才开始慢慢恢复,随陈献章、王守仁、湛若水等学派的崛起而兴盛。明后期著名的东林书院,提倡气节,讲求实学,开“讽议朝政,裁量人物”之风。嘉靖、天启年间,曾四次下诏毁书院,亦未能禁绝。清初为防止反清复明思想抬头,禁止民间创办书院。雍正时又开始拨款兴建书院,至清末已达数千所,但荐聘之权多属督抚学政等,生徒亦多由官方选录考核,并以课时文为主,至此,书院已基本官学化。嘉庆年间因汉学日盛和科举弊端日显,阮元创设诂经精舍和学海堂,提倡实学,遂有少量专攻经史词赋书院出现。鸦片战争后,近代科学亦在某些书院传授,并有外国人参与其事。光绪甲午(1894)后,兼课中西实学的书院增多。清末实行“新政”,光绪二十七年(1901)下诏改书院为学堂,书院遂随学制改革和科举废除而告终。1921年,毛泽东取古代书院研究形式,纳入现代学校研究内容,创办湖南自修大学。抗日战争时期,又兴建几所书院,如梁漱溟在重庆创办勉仁书院,马一浮在乐山创办复性书院等。
书院继承和发展了古代私学的传统,吸取宗教特别是禅林精舍讲学制度和官学经验,成为与官学相平行发展且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种特殊教育制度。其讲习内容以儒家经籍为主,间有专攻武学、医学者。提倡自由讲学,不同学派互相交流。读书与修养并重,教学与研究结合,师生关系融洽。一些有名家主持的书院,开展学术交流、图书纂刻等活动,成为培养人才、发展学派的地方文化教育中心。在长期历史发展中,书院形成了有特色的讲学、藏书、供祀的基本规制和学田、学规等各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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