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编辑出版·史官
即掌管书籍之人。我国古代把掌管文字记录的专职人员通称为“史”。史官既要记录帝王言行和军国大事,又要负责管理政府的各种档案图籍,还要从事宗教事务,负责占卜、祭祀等迷信活动。因此他们身边积累了大量档案文书资料,他们是当时最博学的人,修史重任自然落在他们身上。史官产生年代很早,传说中造字的仓颉就是黄帝的史官。三代之际史官人数渐多,分工更加细密。我们可以从甲骨文、金文及早期典籍中找到众多的史官名称,如夏代的太史令,殷商的贞人、作册、史、太史、内史,周代的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等。这些史官各有所职,如“大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史通·史官建置》)。各诸侯国也设有史官,开始由周王室委派,所记材料也要送交王室保存。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崛起,王室衰微。各诸侯国自立史官,利用自己的纪年来记载历史,以示独尊。于是出现了鲁国的《春秋》、晋国的《乘》、郑国的《志》等上百种史书。孔子曾派他的弟子“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公羊传疏》)。墨子也自称“吾见百国春秋”。可见当时各国官修史书之盛。
十竹斋书画谱明祟祯水印套色本
史官的职位是世袭的。世守其职的家族,通常有一个与书籍或记录保管相关的氏名。诸如简、籍、史、董等。秦汉之际,太史令实掌史职,秦有胡母敬,汉有司马迁等。东汉又有兰台、东观之设。这两处既是中央的档案、图书馆,又是官修著述之所。汉明帝曾以班固为兰台令史,诏撰国史。与《史记》、《汉书》并称为“三史”的《东观汉记》就是我国第一部由众多史官集体编修的史书,它开创了政府组织史官集体编史书的先例,为后世史馆的出现奠定了基础。曹魏明帝太和年间,始置著作郎及佐郎,专掌国史。到北齐时,改称史阁,又称史馆——国家专门修史机构,后经唐代的发展完善,形成较为完善的史馆修史制度。宋代史馆分置有国史院、实录院、日历所、会要所等机构。史官有修撰、直馆、编修官、检讨官等名目。元、明、清三代改置翰林院,史官则设修撰、编修、检讨等掌修国史。除常设机构外,还有临时性特开史馆,名目繁多。我国古代形成了为前朝修史的传统,“国可亡,史不可亡”(《元史·董文炳传》)。历代统治者非常重视历史的连续性和继承性。各类史籍品种繁多,体例多变。其中,以《史记》为首的纪传体正史绵延数千年。一部二十四史,篇帙长达3 259卷,上下五千年,是举世无双的一部通史百科全书。又如在编年体史书中,历代共修实录116部,仅《大清实录》一种,就有4 355卷。史官在我国一直受到极高的尊崇,历代最高统治者非常重视修史活动,并把它制度化,其原因有四:一是为借鉴前朝经验,以史为鉴,垂训后世,以达到继往开来的目的。二是前朝修史,证明新朝的合法地位,自圆其正统之说,以争取民心。三是为点缀升平,铺张门面,笼络士人,特别是那些“不食周粟”的前朝遗老,消磨他们的敌对意识。四是为控制褒贬大权,惩恶扬善,垄断舆论,为本朝统治者歌功颂德,树碑立传,以巩固王朝统治。历代相沿的修史制度,保证了我国史书上下衔接,绵延不断。
上一篇:抵御外侮·台湾军民的抗日斗争
下一篇:古代典籍·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