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技艺·梓人遗制
元代的木工著作。作者为薛景石。该书约撰成于元中统四年(1263)。古代称木工为“梓人”,所以这部著作名为《梓人遗制》。该书撰成后,未见有关刊刻该书的记载,可能仅以抄本流传,因此比较罕见。明朝永乐年间编纂《永乐大典》时,将该书编录于卷一万八千二百四十五“匠(匠氏诸书十四)”中,这是现在所见到的该书的惟一本子。
全书包括坐车的制作和织机的制作两部分。薛景石认为,坐车和织机制度起于上古,经后世的发展,具体的式样增多,当时木工的制作也各自不同,因此有必要叙述坐车和织机的主要形制及制作方法。书中对坐车和各种织机及工具的组成机件分条叙述,指明机件的形制、尺寸或尺寸范围,相互的装配关系,以及主要部件和整机的制作工时估算等。书的第一部分为“五明坐车子”。先列“圈辇”、“靠背辇”、“屏风辇”、“亭子车”等车形图8个。次再“叙事”,即摘汇《系辞》、《释名》、《考工记》等中的相关记事,并加以总结:“车之制自上古有之,其制多品。今之农所用者,即役车耳;官僚所乘者,即俗云五明车。”接着在“用材”下分列“造坐车子之制”、“车头”、“辐”、“造辋法”、“梯盘”、“叉榥”、“子榥”等30条。其中“造坐车子之制”首先指出:要“先以脚圆径之高为祖,然后可视梯盘长广得所脚高三尺至六尺。每一尺脚,三尺梯有余寸,积而为法。”“造辋法”也先说明“取圆径之半为祖”,并分述十四辐、十六辐、十八辐等不同情况的具体制作方法。因此,薛景石在书中实际上是绘出了坐车子的一般设计方法,即在坐车的基本尺寸车轮直径确定后,其他构件尺寸的选取方法。最后在“功限”项下注明不同轮径规格坐车的工时估算。书的第二部分为四种织机,织“华机子”(即提花织机)、“立机子”(即立织机)、“布卧机子”(即织造麻布、棉布的平织机)、“罗机子”(即专织绞经织物的织机),以及“边籰子”、“经牌子”、“泛床子”、“掉籰座”等几种工具,共有整机及零部件图25个。在“华机子”节的“叙事”之后,薛景石说:织机并非黄帝臣子伯余所作,起初“止是手经指挂而已。后人因而广之,以成机䇡(杼)……机䇡亦起于上古。今人工巧,其机不等,自各有法式”。所以,他想叙说各种织机及工具的一般形制和制作方法。“华机子”的“用材”项下分:造机子之制、机身、机楼扇子、冲天立柱、龙背杆子等18条,分别详细说明各种机件的尺寸、制作方法等,有的还注明所用材料。“泛床子”的“用材”项下分:造泛床子之制,边、脚子槾、立、子等七条。“掉籰座”的“用材”项下分:造掉籰之制、边、横两档、脚槾等八条。“立机子”的“用材”项下分:造立机子之制、马头、大五木、掌手子、垂手子、后引手子、小五木等二十一条。“罗机子”的“用材”项下分:造罗机子之制、机楼子、遏脑、前脚、机身上引、卷轴等十三条。“小布卧机子”的“用材”项下分:造卧机子之制、卧身子、马头、脚踏子等十二条。以上各机亦附有“功限”,以便木工在制作时估算工时。总之,本书因由制作经验丰富的木工亲自撰成,所以对整机的机件能恰当分解,叙述机件形制、尺寸、装配关系详明,能作为一般木工实际制作的指导。段成已在序中曾对本书的特点作了如下概括:“每一器必离析其体而缕数之,分则各有其名,合则共成一器,规矩尺度各疏其下,使攻木者揽焉……分布晓析不啻面命提耳。”现代曾有人按本书的图示及叙述来制作木织机,也能装配成器。古代车制及织机的细节叙述如此详明的专著极少,因此本书对研究古代车制及织机等是不可多得的重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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